文档介绍:浅析商业银行风险经理队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经理客户经理
论文摘要:为了加强风险管理,我国一些银行开始实行风险经理制,但我国风险经理制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对职责认识不清、管理领域狭窄、风险经理缺乏约束权力、与客户经理的关系没有理顺以及风险经理的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为了加强风险管理,我国各家商业银行近几年陆续推行了风险经理制。风险经理制是通过在各类业务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设置风险经理,实现控制风险目的的一种内部管理制度,是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手段,也是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质量的现实选择。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经理队伍存在的问题
中国多家商业银行都推行了风险经理制,各银行在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设置了风险经理岗位、明确了风险经理的技术职务以及细化了风险经理的职责,为商业银行防范和控制风险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的风险经理制尚处于初期阶段,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尽管实行风险经理制的银行已经认识到设置风险经理的重要性,也颁布了一些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但在实行过程中,部分基层行对风险经理的职责认识不足,风险经理除了要履行风险经理的职责外,仍要承担其他的工作,如信贷审查、报表统计、具体的贷后管理工作等。每个支行配备的风险经理本来就十分有限,如果再承担其他的工作,风险管理的质量势必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大多数银行设置的风险经理仅仅是业务风险经理,只对部分业务的风险进行管理,如中国农业银行2004年颁布的《中国农业银行信贷风险经理管理办法(试行)》仅针对信贷风险,且重点放在贷后风险的管理上。事实上,除了信贷风险以外,银行面临的风险还很多,如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等,风险经理应该承担起对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
。在风险监管过程中,风险经理对被监管对象要有一定的约束权力才能使监管行为得到有效的保障。现实中的风险经理只是专业技术岗位,而不是行政职务,只能对被监管对象起到提示作用,而不是强制作用。各银行只对风险经理的工作范围、职责进行细化,没有赋予风险经理任何权力。因此,监管对象对风险经理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往往是不予理睬,更不可能加以积极的配合和实施,风险监管的效果往往不理想。
。实行客户经理制度与风险经理制度的目的都是实现银行利益的最大化。但在实施过程中,客户经理与风险经理有时会出现一些矛盾。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当风险经理的监管行为与银行客户经理拓展市场存在一定矛盾时,客户经理没有认识到风险经理是在帮助其加强风险防范,认为风险经理是专门来查问题的,只从自身经营和短期利益的角度考虑,对风险经理的监管采取回避态度,风险经理的工作得不到客户经理的有效配合。另一方面,由于客户经理的基础工作不到位,致使风险经理从客户经理那里很难获取有关详细的信息,造成风险经理有时候做的工作比客户经理的还要细,有时风险经理发现的问题,客户经理都难以及时意识到。
。目前,各商业银行配备的风险经理基本上是由原来银行的风险管理部付人员来承担,素质参差不齐,而全面风险管理涉及多种风险类型、多个风险主体、多种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