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离乡坐在地以西公里,村总人口为人,户,个组,总土地面积为亩,其中公益林面积为亩。为集体林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根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范围(一)指导思想。在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确立牧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我嘎查林业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基本经营制度,确保牧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和林木承包经营权。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充分调动集体和牧民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尊重牧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推进改革,妥善处理、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六是坚持依法依规,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三)总体目标。从20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四)改革的范围。这次改革的范围主要是:尚未落实经营主体的集体商品林和公益林,以及旗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集体宜林地。对于有争议的林地、林木,在权属问题解决之后,落实产权,纳入改革范围。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落实以家庭承包为主体、其它形式为补充的经营体制,明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对尚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和林木,可采取以下方式明晰产权:1、家庭承包经营或联户经营。这是主要的明晰产权方式,对于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和林木,综合考虑人口、林地面积和林分质量,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均分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牧户或联户经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林地和林木承包经营权。2、其它承包经营方式。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和林木,可将林地和林木评估作价,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优先承包权。3、自留山和责任山稳定不变。对于已经划定的自留山进一步稳定林权,按照“增人不增林、减人不减地”的原则,由牧户长期使用,不得强行收回。对于已经分包到户的责任山,继续稳定关系确权到户。合同不完善的,要依法进行完善。4、集体宜林地原则上划分到户,自主经营。也可先统一治理,然后落实承包责任。集体组织成员无人承包的宜林地,可面向社会发包。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预期经济收益很少或无收益的,,可以有偿或无偿划给有能力造林者在一定年限内无偿使用,最长不超过一个生产经营周期。合同应当约定绿化年限,最多4年,否则视为违约,发包方有权收回,另行发包或无偿划给有能力治理的其他人,限期治理。5、对有经济收益的集体公益林要划分到户,综合考虑人口、林地面积和林分质量以及公益林补偿基金情况,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均分落实到户,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林地和林木承包权。对没有经济收益或效益不明显的公益林,可采取均利不分山的方式,实行自由结组联户承包或股份经营,公益补偿金均分到户,落实好管护责任。无论哪种形式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