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构中的德性人格特征
论文摘要:进入全球化环境中的中国,正建设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和社会价值典范。在这种背景下,厘定德性人格,辨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德性人格的关系,认为德性人格具有获德性、历史性、阶级性和人的全面发展性特征。
论文关键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德性人格;特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命题,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已经从制度层面深入到了价值层面。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观融入到对人的德性人格培养之中,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响应时代号召的客观要求。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下对德性人格的厘定
关于人格的概念,伦理学、哲学、法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对它有不同解释。社会学认为人格是个人在社会上地位和作用的统一,是个人的尊严、名誉、价值的总和;心理学中的人格是指一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思想、情感及行为的特有统合模式,即“个性”;法学中的人格通常是指对作为主体的权利、义务的确认。伦理学中的人格,是以人的品格为其内容,是个人从道德上区别于他人的规定性,是每个人所独有的个体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德的总和。可以看出,心理学侧重于个人之间的差异,重视个人稳定的内在特征,把人格看作人的心理特征;法学一般是从社会等级和财产隶属关系上表达人格,把人格看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个人利益;社会学将人格视为社会或某个团体中的角色特征;伦理学将人格主要理解为人的品质,人格等同于人品。德性人格是在哲学、社会学、伦理学和心理学的基础上,重点从伦理学的范畴讨论的人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确立了符合人类社会发展需求、反映时代精神、又符合道德要求的价值规范与和人的现代价值观念关于人全面发展的现代公民理想道德人格目标。党的“十七大”首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正式写入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提出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自觉追求。因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人的德性人格培养中去,是全面落实和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指导下的德性人格,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建设与发展过过程中,面对市场经济向纵深方向发展和多元文化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背景下提出的,指的是个体在一定的心理和生理素质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比较稳定的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要求、反映时代精神、符合道德要求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观在内在品格、行为方式和生活态度的外在行为模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个人的内在品质,包括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体验和道德行为四个方面比较稳定的内在精神结构。另一方面是指人在内在精神结构状态下的外显状态,是一个人特殊的行为模式表达出来的关于人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的修养程度,具有实践性的特征。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德性人格的关系
人作为主体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即是具有独立利益的以个体作为存在形式的主体,同时又是隶属于不同群体和社会关系为存在形式的主体。德性人格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在倡导国家政治导向的基础上,以向真、向善、向美的社会规范为要求,逐步达到自我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