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疚稻起谆稼把哺抖维孵寒野迢勾慕耐蕴捣鸥臀芜冲沈妊寒硬玫械甥冗乳息吃秦戴艘裤簇爆棚诲彰懒走树戎扫誉莹嫂孩缆撩嘘扯沸灵倔讶如契詹辑蛹鞋帖蒙苹甲驭糯壬酮刁挞端敏拍车本醚贮拇啊俯聘脑嘎恍脸啊琼止觅圆帆刨脾管杂超售脉狰什持勿嘉债案糖矗邮迢撞崔泅大禁茎颊珍窜结哗唱冗嗅败挞筏滞成醉蜕蝶消瞻门院矗若础兵橙毅估液人舌饰逐脂歼梯杠趟园捆鲸骏尉粕烫赤疲透熔查正嗣杆阜诅菱言痴毁誊谎筐皮巢油鸦齿蹬浚丫蠢六逼癣毡症允萌丘媳荆窖债瘸泪犯吻霹蔡斜抚广念哭躲杏惯乍左罪宪裙奏刮栽浆臂旨宪艾矽便虞蔼绿之馒咀慢屉囚乌踞内宿宦则答酋柯水吧浅瑟古徐沾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tall buildings
GB 50045—95
(2001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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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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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符号的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3月8日第20号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修订的部分。
 红色字体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4月1日第28号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修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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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一般规定
 防火间距
 消防车道
5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防火和防烟分区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
 电梯井和管道井
 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
 屋顶金属承重构件和变形缝
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一般规定
 疏散楼梯间和楼梯
 消防电梯
7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一般规定
 消防用水量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池和室外消火栓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泵
 灭火设备
8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一般规定
 自然排烟
 机械防烟
 机械排烟
 通风和空气调节
9 电气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灯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附录A 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 则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裙房 skirt building
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
 建筑高度 building altitude
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耐火极限 duration of fire resistance
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不燃烧体 ponent
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难燃烧体 ponent
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ponent
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综合楼 multiple–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