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办关于规范会议请假制度的通知各乡镇,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有关会议质量和抓好工作落实,现就规范会议请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全委会、中心组学****会以及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有关县领导以及参会单位主要领导必须按会议组织方的安排准时参会,一般不得请假。二、因参加省市召开的有关会议、陪同上级领导同志视察调研、处理特殊重要公务或因病必须请假时,需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并按程序请假。(一)副县级以上领导(含副县级)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向会议组织方报备,以便会议组织方安排布置会场;(二)科级领导干部须向副书记请假,并向会议组织方报备。三、对未请假擅自缺席会议的,将视情况进行相关处理;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会议,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出席会议;经批准后,应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出席会议,并向会议组织方报备。中共进贤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