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汕头市旅游局关于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工作实施方案
汕头市旅游局关于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省旅游局的相关工作部署,按照招玉芳副省长关于“结合贯彻旅游法,有针对性加强宣传引导,并抓紧健全相关管理办法,提升广东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的指示精神,引导和推动汕头公民强化出境旅游文明意识,提升文明道德素质,避免出现不文明旅游行为,以良好的言谈举止展现文明向上的汕头风采。
二、组织领导
(一)市旅游局成立由陈华佳局长为组长,于临生、陈斌副局长、纪检组长刘向平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局相关科室(所)负责人以及各区县旅游局局长。
(二)市旅游局相关科室(所)和各区县旅游局按照分工具体组织落实。
三、任务分工
(一)加强宣传引导
1、充分发挥媒体在文明旅游工作中的推动作用,结合汕头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联合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开展文明出游的系列公益宣传活动。同时,推动各区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活动,结合已制作的文明出游公益宣传片,在汕头电视台等媒体播放。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力度。(市场开发科牵头)
2、衔接市委文明办、共同组织全市出境文明旅游万人签名大行动,掀起全市文明旅游系列活动序幕。(质量规范与管理科牵头)
3、向全市旅行社传达动员进一步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同时,按要求汇总各相关科室、各区县旅游局提供的我市各地组织开展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工作动态,定期于每周三前报送省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科牵头)
4、按照省旅游局的要求,发放文明旅游宣传品以及海外安全文明旅游等宣传折页给旅游企业和广大群众。(质量规范与管理科牵头、各区县旅游局配合)
5、结合诚信旅游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等工作,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
“文明与旅游同行”主题活动、“品质旅游、伴你远行
”旅游公益宣传活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旅游服务“质量月”等系列活动,全方位全面推进文明旅游。(质量规范与管理科牵头、各区县旅游局配合)
6、各区县旅游局组织当地旅游企业,充分利用其营业场所和旅游车船等服务场所,张贴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宣传资料,形成浓厚氛围。(质量规范与管理科牵头、各区县旅游局配合)
(二)加强制度建设
1、部署旅行社完善旅游团的文明旅游宣传、行前教育、告知等制度,研究制定有关文明出游规范。(质量规范与管理科牵头、各区县旅游局配合)
2、强化旅行社的责任和作用,把导游、领队人员素质作为旅行社资质审核、等级评定的重要条件。要求旅行社强化导游、领队的职责,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尤其是在出境旅游行程中履行好对游客文明行为的提示和提醒责任。(质量规范与管理科牵头、市旅游协会、各区县旅游局配合)
(三)加强行业自律
发挥旅游协会的自律作用,通过协会定制度,定规则等方式,面向旅游行业发出,引导旅游企业规范经营、文明服务,让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把文明旅游与现代经营管理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