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评中国近代警察制度
杨玉环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社科部,辽宁沈阳 110035)
摘要:近代意义上的即资产阶级的警察,伴随近代西方国家制度和法制理论而诞生,依据宪法和法律而存在,是国家行政部门中执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治安职能的拥有一定武装力量的专业性文职机构和人员队伍。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开创于清朝末年,形成于北洋政府时期,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中国近代警察制度产生、形成、发展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无论从理论层面分析,还是从实践层面分析,都不应当也不可能得出肯定或者否定、积极或者消极的简单结论,而应客观地、历史地、辩证地予以评析。中国近代警察制度总体上显示出理论层面的双重性和实践层面的滞后性等基本面貌。
关键词: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双重性;滞后性;评析
在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中,对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在已出版的多部关于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的专著中,有关警察制度方面的内容都很简略。至于有关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研究的学术论文,则更少见。总的来看,对中国近代警察制度还缺乏系统地研究,有鉴于此,笔者特搜集各种相关的档案史料,在吸收学术前辈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中国近代警察制度进行较深入的探讨,以推动该领域的研究。
近代意义上的即资产阶级的警察伴随近代西方国家制度和法制理论而诞生,依据宪法和法律而存在,是国家行政部门中执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治安职能的拥有一定武装力量的专业性文职机构和人员队伍。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开创于清朝末年,形成于北洋政府时期。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
由于中国近代警察制度产生、形成、发展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是在中国近代化大潮中开创、形成和发展的,在新旧制度的比较和冲突对抗中,在东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中,中国近代警察制度不可避免呈现出鲜明的时代色彩,反映出社会转型时期的动荡和阵痛。因此,要对中国近代警察制度进行评析,无论从理论层面分析,还是从实践层面分析,都不应当也不可能得出肯定或者否定、积极或者消极的简单结论,应该客观地、历史地、辩证地予以评析。正是本着这种态度,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对中国近代警察制度进行如下初步的评析。
一、理论层面的双重性
所谓理论层面的双重性,是指从理论层面上分析,中国近代警察制度明显地具有两方面特征,一方面表明中国警察制度基本上实现了近代化,属于资产阶级警察制度的范畴,另一方面则表明中国近代警察制度仍充满着较浓厚的封建法西斯色彩。
1、中国警察制度基本上实现了近代化的主要标志
第一,警察机构逐步实现了独立化、系统化。清末时期,警察机构尚未完全实现独立化,更未达到系统化的程度。北洋政府在继续健全和加强中央和京师警察机构的同时,对地方各级警察机关进行了大幅度的改组,根据省、道、县三级行政建制,建立相应的警察机构,并且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警察机关之间以及它们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经过几年的调整,京师、省会、商埠和各县警察机构本身的组织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一个自上而下的多层次的比较系统的近代警察网络终于形成。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进一步完备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警察网。在中央,设内政部,其下所设警政司,是全国警察行政的最高管理机构。在地方,分别设立省级警政主管机关民政厅或警务处以及省会、市、县各级警察机构。市县以外的商埠和工商业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