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消防治安责任书为了维护武汉铁路局宜昌东站项目工地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实现施工现场良好的安全环境,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指定消防、治安责任书如下: 我项目部与外协队伍签订消防、治安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后5日内必须将全体人员名单,按照要求认真填报我项目部备案,以后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及时报项目部。二、施工人员随身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照当地公安厅(局)关于外来人员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违者视情况轻重予以处罚。三、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遵守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和施工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认真接受检查监督,如有违反,项目部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施工队有超过15人必须按10%比例建立治保消防小组,组长由施工队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名单应及时上墙公布并报安质部备案。治保消防小组在公安分处指导下,负责施工队及现场的治安保卫和防火安全工作。施工队要经常组织对所有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保证内部不发生黄、赌、毒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生除依法处理外,项目部将有权依据公安机关的建议对施工队负责人严肃处理。五、施工队内部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时,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得包庇。民工宿舍不准随意留宿外人,否则,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留宿人的责任。六、外协队伍要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务制度,工地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并做好内部防盗工作。七、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要做好施工现场及内部的防火安全工作。(一)项目部、施工队按施工人数的10%建立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上墙公布并报公安分处备案,在治保消防小组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二)施工现场要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性能良好,不准随意挪作它用,丢失时,视情节追究责任。(三)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