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莞市教育局文件东教思〔2009〕17号关于组织开展争当“阅读之星”活动的通知各镇(街)宣教办、市直属小学: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争当“阅读之星”活动的通知》(粤教思〔2008〕10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在祖国怀抱中成长”中小学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思〔2009〕34号)精神,为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进一步加强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现将省教育厅争当“阅读之星”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级争当“阅读之星”活动的实施参照省的活动方案执行,由市教育局主办,市展览馆承办,名额分配见附件的附表一。请各镇街宣教办、市直属小学于6月3日前把推荐市级“阅读之星”所需材料上报我局思政科(联系人:邓秀珍,电话:23126139)。市将于6月中旬举行总结表彰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省级“阅读之星”由有关镇街宣教办和小学在推荐的市级“阅读之星”中挑选确定,与“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校长”一起,由各单位按要求自行推荐,按实施方案自行组织进行网上测试、向省递交推荐材料和组织网上投票。同时,于6月3日前把推荐省级“阅读之星”、“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校长”所需材料上报我局思政科审核加意见,待取得网上阅读测试成绩后,由各单位自行上报省。各镇街宣教办、市直属小学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争当“阅读之星”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具体活动,突显“我在祖国怀抱中成长”主题教育活动的内涵,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与“书香校园”创建活动相结合,拓展教育途径,增强教育效果;要善于利用各种资源,根据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他们在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接受教育;要加大对本次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校园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加强主题宣传,丰富宣传内容,采用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附件:争当“阅读之星”活动实施方案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主题词:教育“阅读之星”活动通知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4月22日发附件:争当“阅读之星”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教育厅、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承办单位: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二、活动对象全省小学学生。三、评选原则“阅读之星”评选主要考核学生的阅读水平和阅读习惯、对阅读的热爱和追求,以及对同伴阅读的帮助和影响等。切忌将评选活动简单等同于语文学习能力考核、学习尖子选拔和优秀学生评选。高年级“阅读之星”的评选,侧重考查学生是否“会读书”,考查其阅读活动的个性化、全面性和深刻性,即阅读内容不单一、有个人的阅读倾向和阅读见解等。中低年级“阅读之星”的评选,侧重考查学生是否“爱读书”,考查其阅读兴趣的培养和良好阅读习惯的建立。四、评选指标“阅读之星”评选由5个指标组成:(占总分10%)。(占总分20%)。如积极参加阅读活动,阅读内容广泛,有个人的阅读倾向,能影响带动同学参与阅读等。(占总分30%)。如有每天读书的习惯,有摘录或写读后感、书评的习惯等。(占总分20%)。、心得或读书卡(占总分20%)。读书笔记、心得真实感人、有独特见解,读书卡图文并茂、记录清楚。“阅读之星”课外阅读书量和心得数量参考标准年级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阅读书量(本)203040505050心得数量(篇)35781015注:以上数量指的是2008-2009学年度学生完成的数量。五、奖项设置首届广东省争当“阅读之星”活动设省级“阅读之星”500名,省级“百佳阅读之星”100名,“阅读之星”优秀指导教师200名,“阅读之星”优秀校长100名。六、评选办法(一)省级“阅读之星”由各地教育部门和小学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当阅读之星”活动的通知》(粤教思〔2008〕106号)和本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经学校、县(市区)教育部门、市教育部门三级评选推荐,省争当“阅读之星”活动评委会评定产生。各市教育局须根据所分配名额(见附表一),于2009年7月10日前组织省级“阅读之星”推荐候选人登陆小伙伴分级阅读网(网址:上阅读测试,并将省级“阅读之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校长推荐表(见附表二、三、四)以及参评学生阅读心得2篇(用A4纸手写或电脑打印皆可,低年级学生可用读书卡代替)报送省争当“阅读之星”活动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日报社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邮编:510601,电子邮箱:abcd@)。有条件的地区务必组织参评学生参加网上阅读测试,网上测试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