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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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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doc

上传人:guoxiachuanyue 2019/6/12 文件大小:4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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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区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规范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提高引导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引导资金由区财政局专项安排,区委宣统部和区财政局共同负责其使用、管理、监督,确保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第三条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区委宣统部主要职责:(一)制定引导资金使用办法及相关规定,研究引导资金扶持政策;(二)研究引导资金每年支持重点和申报要求,并于每年9月份发布申报通知;(三)受理项目申报、辅导,组织专家组开展引导资金项目评审工作;(五)召开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向成员单位汇报申报项目及拟发放项目情况;(六)根据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最终意见,负责拟补贴项目公示;(七)会同区财政局做好引导资金的下达,对引导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八)确保引导资金专款专用,定期对引导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九)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区财政局主要职责:(一)会同区委宣传统战部制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引导资金扶持政策;(二)负责引导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三)参与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四)会同区委宣传统战部组织开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引导资金管理工作中重要事项的研究、审议、决策等工作。第三章引导资金补贴方式第七条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文化产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贷款利息补贴、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奖励及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第八条信贷风险补偿金贷款利息补贴(一)信贷风险补偿金贷款利息补贴用于推动新北区文化企业积极争取“常州市文化产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贷款”以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技改、市场开拓等,对企业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一定补贴。(二)贷款企业应具备以下申报条件:、税务登记。、市财政局、交通银行常州分行共同设立的“常州市文化产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贷款”且已支付完全部本息后的企业。(三)补贴标准:对于申请企业的项目补偿标准根据项目水平和贷款规模确定补偿额度,一般为贷款期限内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50%,且单笔贷款利息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第九条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奖励(一)扶持方向:投资建设的文化影视城、影视创作基地;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民间场馆,如博物馆、植物园、科普场馆等;用于艺术品博览、交易和舞台剧展演的场馆,如艺术品展馆、纪念馆、拍卖场馆和工艺、大型剧院、演出场所等;其他重大文化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且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二)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奖励标准:根据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情况以及达产情况给予项目一定额度的奖励。第十条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一)扶持范围:、文化旅游、出版发行、动漫网游、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项目;、地方传统文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项目;,获得较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大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