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2:
2011年度市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计划
项目指南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江海英才计划的意见》及其实施办法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引进和集聚海内外科技领军人才来通创业,加快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尽快实现产业化,推动南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一、支持重点
科技领军人才所实施的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属海洋工程、先进制造及装备、新能源、能源及其装备、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软件外包等我市鼓励发展类产业,以及船舶装备、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等重点转型升级产业,项目目标产品的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有望形成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企业应为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在我市市区创办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其注册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2. 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参股人应是符合《南通市江海英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通
办发[2010]9号)相关条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的创业人才(团队)以及获省资助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硕士及以上学位,一般应3年以上具有海外工作经历,曾在国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取得过较突出的业绩或属于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国内外知名专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特殊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
3. 创业项目依托的技术成果属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目标产品或服务能够填补国内空白。
三、组织方式
已创办注册企业的项目,经所在地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市科技局;拟来通科技领军人才的创业项目可由本人直接通过网络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创业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