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八讲药品经营管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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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企业“一证一照”及审批权限、GSP的全称、药品仓库分类管理、检验与验收主要内容、堆垛要求、色标管理
GSP认证的概念、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GSP其他内容
药品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本
讲内
容
药品市场流通监督
中药材专业市场
药品分类管理和价格管理
本堂课知识目标
掌握:中药材专业市场审批权限、经营范围及药品经营权限、流通渠道
熟悉: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基本规定和法律责任
了解:中药材专业市场当前管理存在的问题;药品分类管理与价格管理
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管理
一、概述
发展历程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河北安国、安徽亳州等少数地方起步较早的中药材集散市场已略有端倪。
此后,一些地方和部门片面追求自身利益,相继开办更多药品(药材)集贸市场,扰乱了药品经营秩序。
1994年9月国务院以“国发(1994)53号”文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的要求。
1995年4月,国家一部三局联合以“国中医药生(1995)第7号”文下发“关于印发整顿中药材专业市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通知。”
199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严格按《标准》要求,对中药材主要品种的集中产地或传统的中药材集散地申请建立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组织进行现场验收审查,决定批准了安徽亳州、河北安国、江西樟树等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
河北安国
安徽亳州
成都荷花池
长龙实业集团重庆国中医药有限公司
二、申请设立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程序
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审查同意后,联合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分别审查同意后,由证》,并分别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备案。)
注:未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查同意,卫生部不予受理,未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同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