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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GD -02
人力资源管理标准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2006-00-00发布 2006-00-00实施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了推进公司人力资源开发,规范员工培训制度,促进培训工作持续化和系统化的开展,通过知识、经验、能力的积累、传播、应用与创新,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使之适应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珠海总部所有培训活动的规划、实施、效果评估等。各分公司、控股公司可参照此办法另行制定。
原则
以符合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为基本原则,引导员工做好职业发展规划,创造学习环境和机会,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并注意前瞻性和系统性。
职责
(简称一级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培训主办单位按计划组织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以下简称一级培训计划)的实施。
、分厂负责制定内部年度培训计划(以下简称二级培训计划),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二级培训计划由部门、分厂组织实施,若培训资源(如场地、师资)有困难的,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最大的协助。
、分厂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汇报二级培训实施情况,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其进行监督与检查。
,人力资源部可对年度培训计划(一级培训计划)进行修订,各部门、分厂也可对内部年度培训计划(二级培训计划)进行修订,修订后需重新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一、二级培训计划每年修订的次数不能超过1次。
培训计划的制定
(简称一级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每年底进行员工培训需求调查分析,结合公司的经营目标与发展需求、人力资源规划前景,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审批后公布于众。
部门、分厂年度培训计划(简称二级培训计划):部门、分厂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基础上,制定部门、分厂内部年度培训计划,经部门、分厂领导审批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公司鼓励员工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和职业发展规划选择培训,对于不在年度计划中的培训需求,由需求单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临时培训需求申请,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需求单位联系和选择师资。如果需要外请培训机构来企业内训的,由培训需求单位按《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培训实施
在公司内部实施的培训简称为内训,内训的师资分为公司内部讲师和外请培训师资。
,推荐给需求部门。若请外部师资,由人力资源部(或其委托的其他部门)就培训需求的确认、老师资格的审查等事项在需求部门与外部培训公司之间进行三方沟通(沟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座谈、试听等),需求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的要求,提供准确、具体的需求点和要求,并负责对最终培训大纲进行确认,人力资源部和需求单位联合对价格及其它相关事项进行总体谈判,对外培训协议须经律师室审核(或用律师审核过的合同模板),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确认后,由需求单位进行签署。
(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签到),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主办单位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培训主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