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以下简称“票据”)的管理,规范各种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资金相关票据的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票据”)的管理,规范各种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资金相关票据的业务办理。、保管与使用第三条出纳人员在向开户银行领购支票时,必须得到资金主管与财务部负责人的授权审批。第四条出纳人员领取的票据额必须在银行存款的额度内。第五条出纳人员负责建立票据登记薄,保管相关的票据。第六条企业的各类业务往来原则上使用转账支票,确需签发现金支票的,则需上报财务部负责人批准。第七条有关部门或人员领用票据时要填写用款申请或报销单据,注明领用票据的日期、金额、用途等事项并报相关管理人员批准。第八条出纳人员签发票据前要逐项审核票据领用单上的内容与相关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盖章签发,并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上记录。第九条出纳人员必须按照支票的序号签发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否则后果由出纳人员承担。第十条出纳人员对填写错误的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