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阿公路路面工程
标准化施工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篇总则 1
第二篇人员管理标准化 2
施工单位人员管理 2
监理单位人员管理 2
第三篇施工准备 3
承包人项目经理部驻地标准化 3
项目监理部标准化 10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 12
拌和站标准化 16
标识牌标准化 21
文明施工 24
技术资料准备 24
作业条件准备 25
路基交验 26
原材料储备 28
第四篇基层和底基层 29
材料 29
施工准备 31
施工管理 32
试验段铺筑 33
基层底基层混合料的施工 34
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 37
环境保护措施 38
第五篇沥青面层 39
施工准备 39
材料 41
热拌沥青混合料施工工艺 50
试验段铺筑 57
第六篇透层、粘层 58
透层 58
粘层 60
施工质量控制 61
第七篇桥面防水施工 63
桥面界面处理 63
防水层施工 64
第八篇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 66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检测 66
第九篇路面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71
总则 71
试验检测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71
试验检测项目 72
试验检测单位的确定 74
试验检测频率 74
试验检测要求 77
试验检测资料的报批程序 78
试验检测资料的管理 79
第一篇总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的要求,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工程质量,消除质量通病,延长公路使用年限,在总结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施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细则,参加本项目建设的所有路面、监理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所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实现办公自动化,沥青拌合站、水泥混凝土拌合站等重点部位实现远程监控,满足信息化建设要求。
驻地建设各规划方案必须经监理部审核,项目办审批后实施。各规划方案实施后,由项目办组织监理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为确保工程质量,本项目对大宗外购材料钢筋、水泥、沥青、伸缩缝等主要材料由施工单位联合招标,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参与,项目办进行全程监督。自采加工材料供应(碎石、水洗砂等)实行资格准入和动态管理。
本项目严禁使用商品混凝土。
本细则是对有关规范和指南的具体补充。
本细则由项目办负责解释。
第二篇人员管理标准化
施工单位人员管理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进场,项目经理、总工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允许投标文件中的备选人员接替,如备选人员也不能进场接替时,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须向业主提交违约金50万元。更换的人员必须符合投标文件强制性标准规定,且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资格。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到位。特种工必须要求有技术操作证书和安全培训证。劳务人员管理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关于劳务用工的有关规定及项目管理对劳务人员的要求》进行管理。
监理单位人员管理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由于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人须向业主提交违约金10万元。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员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到位,进场后,项目办进行资质审查,根据工程需要确定人员并进行准入考试。确认后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篇施工准备
承包人项目经理部驻地标准化
项目经理部驻地房屋可自建,或租用满足要求的房屋,必须坚固、安全、耐用,靠近现场,便于管理,并满足工作、生活需求。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队伍住址要统一纳入项目部总体规划管理中。
自建用房的驻地选址应不受洪水威胁,避免设在高压电线下面(与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8m),避开取土、弃土场地,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同时确保通车、通电、通水、通讯。
场地建设
项目经理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必须分区设置。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做整平硬化、美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
室外停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