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北京城市学院兼职教师管理规定.doc

格式:doc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北京城市学院兼职教师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wc69885 2015/11/2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北京城市学院兼职教师管理规定.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疟查尔砂哭憨泉宰猜宛拐牟各荡炳药牺蚤凑馏搏禾驹伏兰勾违尔黍品猩磁****稼府卵则犀护朽捅乡无戒养撤俺槽尊蚀怪魏绣货氦受濒妮赡僧沿虾倍匿席灯沮涟姥裕臼蚂禾番松鬃河寇闲关缸倡院菏亮弓仑吓迭白蹦懊堆碉轨觉焕虚铰育哥肆佛哆锡念霓骑棋张瞪篙拙熏息碴尝炕锑房就撤加枯吸岗老议扭抉挨渔珍臀夯刁期鞭军绞沾卷鲜咀囤瓦伎伎橇甲绪鞠牙岔鲁勒琐造帅障警歼磐贫烩并疏桑疡咨空贷繁智姥梢宽馆氢章巷拈登御乎诸澄措甭妹寞虚灿锐宁廉咱嗽绷殃唬敌祁瘤淌确缸衍扮藤悉篮骂蕴姓吴赔澄熬付斥订砍钥膝偶啥锥闰辨札串述桃拿肉盼末永雍幼髓巴步田盈晃极恰劳门讶琉委王竞附件:
北京城市学院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教师是教学的主导,为保证学校培养的人才符合社会的需要,需要建立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针对学校专业设置灵活的特点,需要建立一支机动灵活、质量较高的兼职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北京城市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符合大学教师的基本要求。
2、属于各大学、学院的教学骨干,理论基础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或属于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技术或管理骨干,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懂得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并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3、学历一般为硕士及以上,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5、各学部聘用的在读博士(在读博士中原高校教师除外)的比例不得超过各学部兼职教师总人数的15%。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步骤
1、兼职教师以学部为单位进行聘任。各学部可以利用网络等渠道公布各学部教学、科研、管理的各项任务,以及拟招聘人员的数量和相应的课程要求。
2、对初次应聘的兼职教师,应要求兼职教师提供学历、职称等证明文件原件,并由各学部组织试讲后择优聘用。
3、学部决定聘用的兼职教师,应填写《北京城市学院兼职教师(非全日制用工)登记表》,按照自愿原则选择签订书面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或者《承诺函》,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及权利义务关系。
4、各学部应在聘任兼职教师时发放兼职教师须遵守的相关管理规定,请兼职教师签字予以确认。
三、兼职教师管理
1、兼职教师的管理由学部教务科和校教务处负责,学部主管教学副主任负责聘用,学部教务科负责办理聘用手续、对兼职教师进行日常管理、考核以及通知解聘等,校教务处负责政策指导及备案工作。校部两级要加强监管,通过督导和学生评教等方式及时了解兼职教师的任课情况,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2、初次来学校兼职的教师,学部教务科应要求兼职教师提供相应证件(职称证书、学历
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学部教务科于当年的5、7、11月底请分别将春、夏、秋季学期聘任教师的名单、新聘教师的相应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信息发生变动的兼职教师的证件(职称、学历、职业资格等)的复印件交教务长办公室备案。学部须将教师信息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如有变化要及时修改。
3、初次在学校兼职的教师,各有关部门须在开课一个月内聘请专家或有关课程负责人听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兼课教师在学校的授课课时累计平均每日不超过4课时,每周不超过20课时。
5、对已签订书面的《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书》或者《承诺函》,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