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邛崃市宝林镇初级中学学校章程目录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三章学生第四章教职工第五章学校与家庭、社会第六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七章附则邛崃市宝林镇初级中学学校章程序言邛崃市宝林镇初级中学校前身是宝林乡初级小学,创办于1911年。1969年附设初中班二个。1981年9月,宝林乡实行了中小学分家,宝林乡初级中学校正式成为乡单设初中。一九九六年,为适应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需要,学校搬迁至宝林镇塔子村。现学校坐落在临邛镇宝塔社区映月岛上,学校占地29812平方米,建筑面积8344平方米。教育局先后将南河中学(2007年11月)、前进中学(2012年9月)合并到宝林中学。现学校有教学班15个,有学生680人,教职工59名,中学高级教师26名。学校领导班子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教师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甘为人梯;学生文明守纪、勤学好问、正直向上,校风和谐纯正,成绩稳居前茅。校训:求真、立善、创美;办学理念:攀塔登高、育人致远;办学思想:为学生成才奠基、为老师发展搭台、为社会进步服务;办学目标提升品质、内涵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育人质量。2013年,宝林中学率先在邛崃市教育系统实行竞聘上岗试点,2014年又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再次实行竞聘上岗,通过两轮竞聘上岗,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很大,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办学效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校名与地址】本校全称为邛崃市宝林镇初级中学校,英文表述为BAOLINMIDDLESCHOOL,住所地为址邛崃市临邛镇宝塔社区。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本校由邛崃市人民政府举办,经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准,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本校是一所实施初中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16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学校标识】学校校标(即LOGO)校徽: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五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学校校长、副校长的聘用(任命)原则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邛崃市教育局考察聘任。第六条【校长职权】校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学校安全工作;(七)审批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的购置;(八)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第七条【学校重要事项决策】学校发展规划、招生(入学)方案等重大问题由校务会决策,日常管理机构为校长办公会,其成员由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等组成,由校长主持,讨论学校发展和工作安排等事宜。决策程序为:学校重大事项在酝酿提议、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有关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充分听取征求相关人员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允许保留个人意见。形成一致意见后,在全校教职工会上通报,然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任何意见或建议,由具体部门操作。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第八条【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九条【党团组织】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第十条【内设机构】学校设置教导处、德育办、信息办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分别为:教导处,分管教学的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处工作,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一)负责学校教学的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二)负责在课堂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负责课外活动安排。(三)负责学籍管理和档案管理。(四)负责教学工作“八认真”检查,负责教师工作量及工作质量考评,进行教导处教务员工作考评。德育办,分管行政领导负责本办工作,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一)负责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教育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教育工作。(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