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肁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试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答疑芁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试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颁布后,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继续就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荿 1、已获得增量指标的个人,因逾期没有办理车辆登记造成指标作废,在试行办法有效期内,这个人能否继续申请参加摇号或竞价获得增量指标?羅 答:试行办法第三十五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办理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完成办理的,视为放弃指标。此外,个人取得增量指标后,不得再次申请增量指标。所以,已获得增量指标的个人,因逾期没有办理车辆登记造成指标作废,在试行办法有效期内,不能再次申请参加摇号或竞价获得增量指标。螃 ,对于户籍是广州集体户籍的个人,能不能申请参加摇号?肀 答:试行办法规定,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住所地在本市;(二)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三)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其中,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一)本市(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人员;(二)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三)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四)在穗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累计3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对于户籍是广州集体户籍的个人,可以自愿选择申请参加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摇号、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普通车增量指标竞价三种方式的一种申请增量指标。蒈 ?是否需要申请人到现场?莆 答:试行办法规定,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鉴于此,8月份增量指标摇号将于8月27日举行,摇号过程申请人无需到场,公证机构将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束后,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并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膁 、工程救险车,且车型属于中小客车范畴,是否要申请增量指标?这些车辆在更新时车辆的排气量是否有要求?蝿 答:这些车辆在试行办法中没有特别规定,所以依照试行办法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单位新购置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且车型属于中小客车范畴,因先申请获得增量指标证明文件后办理车辆登记。现有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且车型属于中小客车范畴)更新时,其排气量不得超过原车排气量。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