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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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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doc

上传人:wz_198613 2019/6/18 文件大小: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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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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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河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河南省粮食局河南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省级储备粮轮换实行公开竞价交易的通知》(豫粮文〔2018〕16号)精神,河南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以下简称物流市场)承担河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交易的组织工作。为保证交易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交易细则。第二条本细则仅适用于河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交易活动。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参加交易,卖方及实际承储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点的代储粮食。第三条物流市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组织竞价交易,参加交易的各方和物流市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细则。第二章交易准备第四条河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委托方须向物流市场提供《竞价交易委托书》、《承诺书》、轮换计划文件等相关材料。卖方在正式交易一周前向物流市场提供销售标的,应包括卖方承储库名称(所卖粮食的实际存储地点)、品种、数量、生产年份、等级,近期的水分、杂质等主要质量指标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质量安全指标以及承储库日常出库能力、常用的出库运输方式(公路、铁路)、是否具备大型运输车辆(40吨以上)装车计量能力、有无铁路专用线等情况。卖方要确保所提供的标的具备出库条件,并根据承储库点的实际出库能力,合理安排每批标的,确保在规定期限内能够完成出库。承储库出库应带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检验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第五条参加交易的买卖双方单位须向物流市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收购资格证(收储、贸易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企业)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对账单、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交易授权书》、《网上交易承诺书》、《会员交易资金电子结算告知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CW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交易会员电子印章效果确认书》、法定代表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参与交易企业应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领取电子密钥及制作电子签章。第六条买卖双方须向物流市场预交小麦保证金11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前必须到账,付款时应注明交易会名称并向物流市场进行确认。保证金不足者不能继续交易。物流市场账户为:河南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有限公司2034199990010000061976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第七条交易密钥等相关资料为交易会员的资格凭证,属交易客户的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如丢失或泄露责任自负。第八条物流市场在豫粮网(/)、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发布《交易细则》《交易公告》和交易清单等交易信息,交易客户应及时了解。第九条有意向购买企业应根据自身加工用途和品质需求理性竞买,买方须在竞价交易前,到物流市场开具看样单,提前实地查看标的实物质量。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买的会员,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粮食成交后不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第三章交易地点、时间第十条交易地点设在郑州市黄河路11号河南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交易厅。第十一条报到和交易日期以物流市场发布的《河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为准。第十二条网上竞价交易过程中,因公共网络资源出现故障造成交易中断的,物流市场有权推迟或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