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气安全管理规程发文号:[86]机生字76号发布单位:[86]机生字76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点击数:4430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配电所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一般应按当地地震最大烈度设计,特别重要的变电所应适当提高。第七十条变配电所(室)的门、窗符合下列规定:,设备间与附属房间之间的门应向附属房间开,高低压室之产的门应向低压室开,要邻配电室之间的门应能向两个方向开。、电容器室和多油开关室的门应采用非易燃材料制做。门前道路应畅通。。其内侧加装网孔不大于10×10毫米的金属网。(室)内其他房间的窗户应按其使用特点装设金属网(网孔不大于10×10毫米)或金属窗纱,并应有防止雨、雪和灰砂侵入的措施。第七十一条通往室外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进户管等处均应设有防止小动物和地下水进入的措施。第七十二条充油电器设备应根据安装位置、充油量等条件,设置必须的档油或贮油设施。第二节高低压配电装置第七十三条配电装置的绝缘等级应符合电力系统的额定电压和环境特点的要求。第七十四条配电装置中在断路器和刀闸(隔离开关)之间,必须装设动作可靠的安全联锁装置。电源侧刀闸和配电装置网门(或安全遮栏网门)之间也应装设安全联锁装置。第七十五条高压配电装置应配备必要的绝缘监视,接地、过负荷、短路等继电保护装置和相应的灯光音响信号装置。第七十六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相序排列应一致。硬导体的各相应按规定涂色,绞线一般只标明相别。配电装置应编号。各种开关的“分”“合”标志要明显。第七十七条高低压配电装置和各项安全净距应符合GBJ53—83《工业与民用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J54—83《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9—83《工业与民用35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J60—83《工业与民用35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JBJ6—80《工厂电力设计技术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第七十八条户外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的上面或下面,严禁照明、通讯和信号等架空线路通过。户外高压配电装置之间和周围必须有保证人身安全的操作、巡视通道。第七十九条高压配电装置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应符合表3—2要求的数值。表3—2高压配电装置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mm)见表第八十条户内高压配电装置中总油量为60公斤以下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和单台断路器,一般应安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总油量为60~600公斤时,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总油量超过600公斤时,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内。第八十一条户内成套高压配电装置下面的检查坑道深度为1米及以上时,各台装置之间应用砖墙隔开。采用通行地沟时,应装设电缆头防护隔板,每一间隔下方应设置在检修时能临时拆卸的保护网。第八十二条低压配电装置室内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下列数值:,。,屏前通道为2米。:单列布置为1米。。。第八十三条低压配电装置室内裸导电体与各部分的安全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第八十四条配电装置中相邻部分的额定电压不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