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论税务法庭在我国的设立
姓名:王婷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经济法学
指导教师:陈忠槐
20080610
摘要税收司法是保障社会税收正义与纳税人基本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院则是这最后一道防线的坚守者,是税务机关权力正常运作的基本保障,也是纳税人权利的最后保障。然而,法院在应对大量专业性税务案件时,往往受制于的税务机关的“指导”,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因此,面对与日俱增的税务案件,如何在税收司法中实现公正、及时的审判显得尤为迫切。基于此,本文综合运用逻辑分析方法、比较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从司法组织角度出发,提出了在我国设立税务法庭的建议。本文首先从纳税人合法权利保护、税收法治以及税务案件专业性需要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税务法庭设立的必要性,明确了设立税务法庭不仅是税收司法理论创新与发展的需求,更是税务司法实践的紧急呼唤。其次,进一步研究发现,现行法律规定中存在税务法庭设立的法律依据、大量的税务实践中具有相关经验、众多的后备法律人才又为专业化税务法官团队提供了可能,据此论证了税务法庭的设立具有可行性。再次,文章在梳理比较了美国联邦税务法院制度、加拿大税务法院制度、德国财政法院制度和日本国税不服审判所制度之后,得到了一些对于我国设立税务法庭的有益借鉴。最后,在简析国内学者不同见解和适度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在我国应设立税务法庭的主张,并从性质、法官的产生、受案范围、管辖范围以及适用程序等几个方面勾画出了税务法庭的面貌,另外,提出了在设立税务法庭之后还应完善诉讼引导机制、扩大司法审查范围等相关制度的主张。通过分析探讨,本文认为,按照上述构想设立的税务法庭,在现实中具有必要性、在理论上具有可能性、在实际操作中具可行性,是促进我国税收司法发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条有效途径。关键词:税务法庭税收司法税收法治纳税人权利
鷘甌,册骶疵璯保曲,,叩,琓舀柚猠,锄,痳琣:琣..,,瑃,簍甌.,’瑃’琓,瑆行瑃,.,’痵痩琧
学位论文作者硌上毋≯劝劳年石月/纱日泌坶月日≯卯赕菰鲁ы鹑西北大学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声明书西北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完全了解西北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本人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西北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同时授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机构将本学位论文收录到《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或其它相关数据库。保密论文待解密后适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指导教师签名: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本论文不包含其他人已经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己在论文中作了明确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西北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的说明并表示谢意。
引言义务”∞,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侵入,任何征税权的不当行使都有可能损害纳税人的权益。如果说税收司法是保障社会税收正义与纳税人基本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法院就是这最后一道防线的坚守者,是税务机关权力证常运作的基本保障,也是导茨艹浞址⒒悠溆τ械墓δ堋R虼耍娑杂肴站阍龅乃拔癜讣绾瓮晟扑法院系统之外再成立税务司法系统,保证司法独立避免行政权力的干预刨;还有学者认为,在最高人民法院下建立专门的税务法院,按经济区域设置,使税收司法中央化固。这些观点各有特色,富有创新意义,但是,通过对这些理论成果的梳理研究,却发现其各自研究视角单一且与我国国情不甚相符,因而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局限性。家的有益经验,提出了我国设立税务法庭的若干具有操作性的建议和措施,以期为法谚云:“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情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二是纳税。”税收由来已久,与每一个纳税人的财产利益息息相关,并且,税收作为“国家或其他公民团体为财政收入或其他附带目的,对满足法定构成要件的人强制课予的无对价给付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最后场所。但不无遗憾的是,在我国由于司法组织方面的缺陷,法院在应对大量专业性税务案件时显得力不从心,往往受制于的税务机关的“指法组织以在税收司法中实现公正、及时的审判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学界对于这一问题已有相关探讨,有学者认为,应建立独立的复议机构将税务纠纷解决在前置程序中,化解法院的压力②;亦有学者认为,在独立于人民通过对相关理论的比较研究与借鉴,笔者支持在我国设立税务法庭的建议本文通过分析设立税务法庭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结合我、及时审理乃至税收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略尽绵薄之力。。参见刘剑文、熊骸端胺ü按±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