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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政策发展趋势研究.doc

上传人:fangjinyan2017001 2019/6/19 文件大小: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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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政策发展趋势研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网约车政策发展趋势研究摘要:新政实施后不合规网约车依旧上路运营,巡游车抵制网约车的声音并没有消失,网约车方也纷纷主张权利。文章试图从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的障碍入手分析二者融合的阻力,并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二者融合的法律依据,最后借鉴国外发展网约车的办法,找到我国网约车的发展路径。关键词:网约车;融合;法律依据一、引言网约车政策的制定总要以当下人们的出行实践为基础,而目前出租车供给不足几乎是所有城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既缓解打车难的状况,让消费者出行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又缓和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的紧张局面,给网约车发展提供一个可行的政策出口,是当下讨论网约车发展必须要考虑的问题。笔者拟结合城市出租客运行业现状,从法律社会学及法律经济学的角度讨论网约车政策的发展趋势。二、新政实施后巡游车发展状况研究新政实施前,大量城市出租车业务被网约车占据,传统出租车有日益边缘化的趋势,新政的实施给处于经营困境中的巡游车重返城市客运出租的机会。第一,巡游车业务量快速回升,一度被网约车占据的城市客运业务部分重新回到巡游车手里;第二,传统出租车经营者的互联网意识提升。部分城市出租车经营企业联合起来构建出租车平台,减少了乘客等待时间,也降低了传统出租车的空驶率;第三,服务质量提高,经过网约车的冲击,巡游车驾驶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较之前都有改观,加之打车软件的构建,提高了消费者的出行体验。总体来说,网约车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挑战了传统出租车的特许经营制度,另一方面提升了传统出租车探索提升服务质量的意愿。尽管《暂行办法》规范了网约车,使巡游车和网约车差异化经营,但是,不可否认,新政若严格贯彻下去,必定会使之前存在的打车难问题重新出现。根本原因在于,新政只是将不合规的大量网约车赶出城市客运出租行业,而市场需要的出租车数量并没有得到及时补充,具体来说,新政并没有为解决打车难问题提供制度上的支持。三、网约车与巡游车融合发展的障碍(一)巡游车定位存争议根据《暂行办法》第三条,可以推断网约车和巡游车都不属于公共交通,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巡游车定位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事实上,对巡游车定位的争论早已有之,有学者认为巡游车属于公共交通,②也有人将巡游车定位为准公共交通,③根据百度百科对公共交通的定义“狭义的公共交通是指城市范围内定线运营的公共汽车及轨道交通、渡轮、索道等交通方式。”笔者认为将巡游车定位于公共交通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彼时我国物资供应短缺,城市道路客运市场属于典型卖方市场,而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政府简政放权,在满足人们出行必须的公交车大力发展的同时,为提高人们出行质量,为人们提供更好出行体验的城市出租车也得到了充分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出租车被定位为准公共交通。我们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是,在当今私家车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生活必需品的情况下,对出租车重新进行市?龆ㄎ唬?笔者认为当下为提高人们出行质量的出租车应排除在公共交通、准公共交通之外,否则,根据新政倡导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要求,如今已经大量存在的私家车岂不是要让位于优先发展的巡游车?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将巡游车定位为非公共交通,这是网约车与巡游车融合的现实基础。(二)政策障碍《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经营原则发展网约车,将网约车定位在为乘客出行提供高于出租车服务质量的位置。根据这一原则,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