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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shuifen19963 2019/6/19 文件大小:29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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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修订)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有效分配,根据《关于彭阳县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的通知》(彭人社发[2011]3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彻底打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分配原则,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实施对象全校义务教育阶段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三、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在考核的基础上按月发放。奖励性部分主要体现基本素质、工作量、考勤、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其中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2%)、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按乡镇标准核发,必须按标准按月发放。)。教师工作业绩工资占奖励性部分的20﹪,根据《草庙乡中心学校质量奖惩办法》按学期发放;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岗位职责及完成情况工资占奖励性部分的20﹪,根据完成情况按学期发放﹙在质量效益考核未完成时,教职工质量效益工资按学校考核逐月发放,待中心学校绩效考核核定后,在下月奖励性部分的总额中兑现,数额不足者再逐月兑现。﹚;班主任津贴根据学校月考核情况按月发放。中心学校负责发放教师工作业绩工资和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岗位职责及完成情况工资,寒暑假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平均发放。各学校按月造册,经乡中心学校审核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和县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五、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一)对教师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基本素质10分、考勤20分、工作量20分、工作表现30分、工作业绩20分。计分标准见《草庙乡中心学校教职工工作考核细则》。工作量计算公式为: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师总数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周实际工作量÷教师周人均工作量×20分由于学校副校长和各中层领导没有津贴,只能附加课时,附加标准为:。。。、均衡档案员6个标准工作量计算。。。。。.(包含少年宫工作)。。。。。。。。.(每人1个工作量)。。。。、设临时性工作与前勤教师最低工作量持平。(二)对班主任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常规工作50分、日常管理50分,加减分。计分标准见《草庙乡中心学校班主任(班级)管理考核细则》。(三)对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基本素质20分、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团队精神10分、岗位职责及完成情况20分。计分标准见《草庙乡中心学校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细则》(四)平时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等次的比例依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规定执行。考核总分85--100分为优秀等次,70--84分为合格等次,60--69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