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8年百色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百政发〔2016〕8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市中心城区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房产管理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国税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百色中心支行: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等相关政策,改善无房户、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扩大住房消费,稳定房地产市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桂建电〔2016〕7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百色市中心城区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农民工购房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为给农民工等新市民提供房源相对集中、价格相对优惠的住房,按照桂建电〔2016〕7号精神,建立农民工购房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通过平台购房,享受优惠。平台房源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经批准纳入平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批准预售或现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可申请进入平台。进入平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价格应至少低于对外销售价格(以同一栋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为准)的5%;二是通过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方式采购的商品房。项目纳入平台后,各项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从2016年2月5日算起。二、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购房补助。(一)补助对象。无百色市城区城市户籍且在百色市城区无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有百色市城市户籍以及广西区内其他市城市户籍的无住房家庭可参照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