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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受到《劳动法》保护吗? 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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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受到《劳动法》保护吗? 0.doc

上传人:raojun00001 2019/6/22 文件大小: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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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受到《劳动法》保护吗? 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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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不签劳动合同受到《劳动法》保护吗?网友的疑问:我应聘一家公司工作已近两月,而公司却根本不提签定劳动合同的事,我想知道是不是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就不受《劳动法》保护?我该怎样办才好?专家的解答:您好!类似您这种情况在中、小型企业还是比较多见,《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公司在聘用劳动者后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劳动法》实施时间尚不长,建立劳动雇佣关系时应当签定劳动合同的观念尚未广泛在企业中建立;另一方面是由于企业认为只要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就可以不受劳动法律的约束,在辞退劳动者时较为便利,并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实际上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并且在《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对于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精神予以受理”;也就是说,即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然受劳动法律的保护。鉴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将长期存在,并且劳动者在求职和就业时处于弱者的地位;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原劳动部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签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损失”的规定,劳动者还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劳动保护待遇损失和工伤医疗待遇等损失。虽然有以上法律的保护,签定劳动合同还是很必要的,它可以对劳动内容和法律未尽事宜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证据。您应当向公司提出签定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执意不签,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的劳动监察科投诉;如果公司就此或以后因此而辞退您,您可以向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不签劳动合同受到《劳动法》保护吗?]不签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辞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签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辞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于老板投资建厂项目立项后,于2011年3月起聘请老孙担任工地管保任务,2011年12月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后,老孙一直留在于老板的工资工作至2012年2月,但双方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老孙咨询劳动保障局,如果辞职是否可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答复说,公司筹备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主张双倍工资的时间应当从单位取得营业执照后的第二个月起算。《劳动合同法》第38条并未将不签定劳动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金列入其中,如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主动辞职,主张经济补偿金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况且用人单位已经承担了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再要求经济补偿金对单位不公平。那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主动辞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呢?笔者认为应当支付。理由如下: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尽管没有列举用人单位未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作为兜底款项,也未将用人单位未签定劳动合同的情形排除在外。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始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