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篇一: 1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优质服务,及时准确地发报告。 2根据医院的级别和承担任务的大小,配备必要的有资格的人员和急诊检验设备,提高检验的工作效率。 3各科临床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写上“急”字,注明标本的采集时间,急诊检验室接到标本后要先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立即进行检验,对于危及生命的急症检验,如大出血等要优先从快检查。 4急诊检验完成后要及时发出报告或先电话通知送检医师,登记检验结果,写明报告发出时间和接受报告者,以备查询。遇有怀疑标本,及时与临床联系。5急诊检验应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因工作需要短暂离开岗位时,应有明显标志指明去处。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对仪器运行和工作情况交代清楚。 6白天值班人员负责各种仪器的校对、保养,试剂质量的检查,保证夜班试剂和各类检验器材齐全。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对仪器运行、试剂和工作情况交代清楚。不弄虚作假,不私自接受未交费标本。 7所有标本都要求唯一性编号,检验结束后,各类血、脑脊液及穿刺液标本要求保存72小时,以备复查。 8急诊检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交班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篇二:检验科急诊检验管理规定检验科急诊检验管理规定 ,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用急诊检验室或急诊检验窗口和相关设备。急诊检验项目在急诊实验室不能完成时,正常工作时间内可由各实验组完成。(1)急诊检验有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申请单上需注明“急”或盖“急诊”字样章,申请单和标本由护士或护工急送检验科。检验申请也可用电话等方式告知检验科工作人员,再补申请单给检验人员。(2)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护士或护工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检验科。(3)标本管理员或检验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校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特殊经济样本可直接送交相应实验组织进行标识、处理,同时再由标本管理员完成标本的核对、接受、记录工作。(4)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果后,检验人员应立即将检验结果报告送检医师,可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1)急诊病人(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色素测定,凝血四相测定,血丝虫、疟原虫等。(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定性实验、尿糖定性实验、酮体测定、尿沉渣镜检、尿胆红素定性实验、尿胆原实验等。(3)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镜片镜检、凝血试验等。(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等。(5)血、尿淀粉酶测定:胃液、呕吐物等的潜血试验。(6)其他特需项目:由临床与检验科主任商定,经同意后可按急诊检验项目处理。危机值: Kmmol/L;Na165mmol/L;Cl120mmol/L;Glummol/L;Urea>15;Alt>300u/L;AMY、CK随做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