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探讨.doc

格式:doc   页数:10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探讨.doc

上传人:1529039003 2014/1/1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探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探讨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摘要】“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这两个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此产生困惑。本文针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准则应用指南”),新准则2007年在上市公司实施一年后,经过总结、调整和完善措施,2008年推出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到2009年争取全面推开,所有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这套准则体系。由于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与原来的会计规定存在较大的差异,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以下简称
“两费”)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以期对企业实施新准则有所帮助。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中规定的“两费”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项列示。“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明确表示允许待摊、预提。
这样,就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产生了困惑。在权威部门没有作出说明、学术界又各抒己见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便自行设法处理,其会计处理方法可谓五花八门,如:有的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有的企业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代替“待摊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或者“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也有的通过“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代替“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或者“其他应付款”等项目。但是,这些方法是否符合新准则的要求呢?“两费”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在此,笔者就自己的理解,浅析新准则取消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

(一)遵循资产负债观
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观,淡化收入费用观。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关于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与实施的若干问题》中指出,新准则着眼于促进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结构方面,凸显了资产负债观的核心地位,要求企业提升资产负债信息质量,不能继续使用不符合资产或负债定义的递延(待摊)或预提项目。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比如,“待摊费用”本质上是一种费用,属于无价值资产,是企业一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