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房产局住房保障中心2012年廉租房摇号实施细则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为确保2012年廉租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45号文件精神,本次分配具体操作程序,相关政策按照《永兴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试行办法》(永政办发[2011]71号)和《2012年永兴县廉租住房租售并举工作实施方案》(永房字[2012]44号)执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次摇号细则如下: 一、工作要求本次廉租住房分配由合符条件对象自愿申请廉租分配方式,自愿申请房源,县住保中心统一调配的原则,廉租住房统一实行摇号分配,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委、新闻媒体、各社区及保障对象代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5526235. 二、工作任务(一)县正街22号至32号廉租房房源85套,实施分配。(二)环西路一期廉租房房源496套实施分配。(三)工业园工艺廉租房房源616套实施分配。三、工作机构成立2012年局廉租房分配领导小组,组长:邓承柏,副组长:谷安碧,李日新,雷艳,李爱民,郭增红,成员:刘外军,肖永红、王喜华、邓伟、代立波、曾花、刘鸿军、曹成桂、邓秋秋、李燕、李万勇。四、任务分工 2012年廉租房分配工作由邓承柏书记牵头主管,负责廉租房分配中心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摇号现场部署负责领导:李爱民,负责人:刘外军、曹成桂、李万勇。(二)摇号现场治安负责领导:郭增红,负责人:邓伟、代立波、刘红军,负责现场秩序。(三)邀请相关单位及代表联系组负责领导:李日新,负责人:肖永红、邓秋秋,负责联系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各社区及保障对象代表。(四)摇号现场申请人身份确认登记及参与摇号结果登记工作负责领导:李日新,负责人:王喜华、曾花、曹成桂、李燕。负责核实参于摇号对象的身份确认,并做好登记工作;负责做好申请对象的顺序号登记;负责做好申请对象摇号结果的登记及摇号结果现场公开工作。(五)摇号现场后勤保障负责领导:雷艳,负责人:肖永红,刘鸿军。(六)摇号现场现场操作负责领导:谷安碧,负责人:刘外军、邓秋虬、李万勇。负责申请对象按程序抽顺序号及按顺序号摇房号。五、分配程序(一)抽号前向社会公示以下事项: 1、抽号时间和地点。 2、参加抽号的配租家庭户数及名单。(二)廉租住房配租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抽号定房。(三)宣布摇号现场参加人员。(四)随机抽号 1、按照抽号产生的序号确定抽号顺序。 2、抽号分两种,第一种号选房指向为一至三楼,第二种号选房指向为四至六楼。 3、保障家庭按抽号顺序抽号定房,排到顺序却不参加抽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配廉租住房资格。 4、廉租房统一编排顺序进行抽号,不得任意挑选。 5、抽号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局工作人员及公证处人员和监督小组同时参与并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6、摇号结果现场公开。六、摇号流程(一)县正街22号—32号廉租房。该房源85套,目前报名租赁人员247人。 8个社区摇号抽号排序按社区排序按排对应社区对象抽顺序号按申请对象的顺序号抽入围号(1-85号为入围对象),按国家政策需照顾人员优先抽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