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解决途径
(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庄乐波)
(学号:1999031209)
内容提要:域名是现代企业的网上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而由此带来的域名与商标
权利冲突问题也日益复杂化、多样化。本文对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产生原因和表现形式进
行系统分析,探讨解决冲突的最佳模式和途径。
关键词:域名商标权利冲突
教师点评:文章从域名的特点和作用入手,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认为由于域名
的唯一性所带来的商业价值,域名与商标的异同以及域名注册规则不完善等因素,是导致域
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原因,并较为全面的提出了相应的解决途径和完善办法。全文逻辑结构
严谨,观点清晰鲜明,论说充分,语言表达流畅,可读性强,是为一篇优秀毕业论文。(点
评教师:王秋华,副教授)
据报载,到 1996 年底,我国有 400 多家知名企业和城市的名称被人在国外抢注为域名;
麦当劳公司为了取得 的域名,付出了 800 万美元的代价;北京一家公司因将
他人商标大量抢注为域名,多次被推上被告席⋯⋯
域名,一个年轻的名词,它的出现和发展只不过短短十多年,但由于其独特的魅力,使
得其成为众多企业、商家、机构的争夺对象。它已不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网络地址,而是网
上商标和无形资产的代名词。
一、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概述
(一)域名的功能
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
议(IP)地址相对应。i
域名具有地址性和标识性两方面的功能。各国法律在对域名的描述中,均包含了这两方
面内容。美国《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对域名的定义是:“域名是指由任何域名注册员、
域名登记机构或其他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或分配的任何包括文字与数字的名称,作为互联
网之上的电子地址的一部分。”ii互联网国际特设委员会(IAHC)在其发布的备忘录中称:“域
名系统是专为网络中的计算机定位而设计的便于人们记忆 IP 地址的友好名称。”而北京市高
级人民法院更是明确地指出域名的这两个功能:“域名是因特网上用户在网络中的名称和地
址。域名具有技术性和标识性两方面的功能。技术功能是指域名注册人在网络上的地址;识
别功能是指域名注册人在因特网上代表自己的标志。”iii
地址性是域名的原始属性,是域名基本功能的反映;标识性是域名的形式属性。从技术
角度来说,域名只是连接到网络上的计算机 IP 地址的外部代码,按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
NIC)的解释,“域名只是因特网中用于解决地址对应问题的一种方法”iv而已;从形
式上看,域名有一定的标识作用,可以起到标识特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等在网络中的身份的作
用。如深圳大学的域名 相对与其 IP 地址 来说,不仅更便于
用户记忆,而且稍微有点域名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中国某个教育单位的域名。这也正如世
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说的,“域名最初是为了方便用户记忆而发挥其技术功能,目的在
于使用户不必使用底层的 IP 数值地址即可识别出其要查找的计算机。”v
(二)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产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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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域名具有标识性的功能,各企业和商家都希望通过域名与其属性相联系的特点,用
自己的商标、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