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吴欣平
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
(学号:2002031132)
【内容提要】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不断深入我国政治、经济、军事、文教科卫,以及日
常生活的各个领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活动也逐渐出现并且日益增多,成为了影响
我国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依法惩治此类犯罪活动已成为了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通过
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状况、特点、立法沿革和构成要件的论述,进而提出完善相关刑
事立法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罪构成立法完善
【教师点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我国刑法针对日益普遍和严重的计算机犯罪所规定的
一种罪名。文章对该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该罪立法的建议。文章观点明
确,结构合理,论述清晰,参考资料比较丰富、专业,是一篇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特点、状况和立法沿革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破坏,造成
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
序进行破坏;或者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后
果严重的行为。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计算机犯罪的一种类型。根据所侵犯的犯罪对象的不同,计
算机犯罪可分为两类,即纯正的计算机犯罪和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纯正的计算机犯罪,又
称典型的计算机犯罪,是利用信息科学技术并且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主要侵害对象的犯罪。
1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属于纯正的计算机犯罪,其主要特点有:(1)对信息的侵害性。
滥用或误用信息是计算机犯罪的最基本形式。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本质上是以信息为
犯罪工具,通过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等方式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进行侵害。(2)危害
的扩散性。由于计算机信息信息系统技术本身的特性,侵害一个特定的计算机信息信息系统,
往往会带来更广泛的危害的。如破坏银行的金融管理信息系统会危害众多银行储户的权益;
向特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可能会导致大量的计算机被感染等等。(3)犯罪行
为的隐蔽性。计算机网络具有开放性、虚拟性和超越时空性等特点,所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
统犯罪具有很高的隐蔽性,许多犯罪行为难以发现、侦查。据美国的计算机公司统计,传统
犯罪方式每次作案被抓获的机率约为 30%,而计算机犯罪被发现的机率只有 5%—10%,最终
被捉获的仅有 3%左右。2(4)危害后果的严重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往
往远大于一般的传统犯罪,可能造成的损失更是惊人。此类犯罪常常导致政务、金融、交通、
医疗、教育、通讯等社会重要领域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失控、毁损或瘫痪,甚至引发灾难性的
后果。根据 1999 年《今日美国》报道,仅黑客入侵一项,每年就给世界计算机网络带来超
过 100 亿美元的损失;计算机病毒的广泛传播导致大量的计算机被感染,造成巨大的经济损
失。如 2000 年 5 月间爆发的计算机病毒“爱虫”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就高达上百亿美元。(5)
犯罪方法的智能性。本罪是智能性犯罪,犯罪行为人一般具有较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操作
技术,犯罪手段也具有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