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
(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华迪心)
(学号:2000031157)
内容提要:商业外观指商品或服务的“全部视觉效果和整体形象”,在当今商品如潮的
时代,它标示来源,昭示商誉的功能越来越明显,被仿冒的可能也越来越大,法律的强化保
护由此成为一种客观必要。本文从具体案例入手,探讨商业外观的概念和法律保护的意义,
分析我国法律对商业外观保护的不足,并结合国外的司法实践,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外观法
律保护制度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商业外观法律保护
教师点评: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本文阐释了
商业外观的概念及其法律属性,剖析了保护商业外观的必要性并提出了一些独到见解。全文
结构安排合理,论述脉络清晰,对相关概念的把握比较到位,特别是作者参考、引用了国外
许多较有代表性的相关案例,既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又显示出作者良好的英文功底,但对我
国相关案例的分析尚嫌薄弱。综合起来看,本文应属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
2003 年春,“香辣蟹”在广东省深圳市热销,与此同时,深圳市几家香辣蟹店的“光头”
官司也打得如火如荼。原告是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的光头香辣蟹餐馆,“光头”两字与一光头
图像组成的商标,以及剃光头的男女服务员是该店的标志。开张不久,他们发现市里好几家
名为“传统光头”的香辣蟹火锅城都在进行营业,一样的男女光头服务员,有的还在菜单、
餐巾纸上,使用了含光头字样的服务标识,并多次通过报纸刊登“传统光头香辣蟹火锅城”
的广告。原告遂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深圳市中院经过审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作为商家卖点的男女光头服务员,是否也构成对“光头”香辣蟹的商标侵权
是庭审的焦点之一。模仿“活体”光头算不算侵权,引发了笔者的思考。毫无疑问,对消费
者来说,光头服务员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它加深了消费者对“光头”香辣蟹餐馆的印象,
使消费者将光头的形象与原告的服务联系起来,时间一长,顾客很可能看到光头服务员便联
想到光头香辣蟹餐馆,此时光头的形象具有了标示服务来源的功能。而被告刻意统一服务员
光头头型的模仿行为,难免会使公众混淆被告与原告的服务,造成消费者误认。可见,对这
样一个特有标志,法律的保护很有必要,但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对其进行保护的法律
依据何在?本案中,假设被告不使用“光头”字样,而仅仅模仿原告餐馆内服务员的光头头
型、服饰或店内的装潢设计,原告能提出索赔吗?以什么理由呢?
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比如麦当劳快餐店外部红底黄字的“M”、内部清新明快的装饰、
桌椅的样式、服务人员的服饰和服务方法,“永和豆浆店”红白色块的装饰,“7-ELEVEN”
便利店招牌独特的色调、店内物品的摆放方式。当这些特有的标记、颜色、形象组合在一起,
给消费者创造了一个整体的印象,使消费者看到这些东西就联想到对应的产品或服务,那么
这些标志便产生了吸引消费者的“识别性”,若被他人仿冒,就很可能会发生消费者混淆。
这时,企业和商家该如何维护他们的权益呢?进一步说,这些独特的标志是否存在受法律保
护的可能性,又该受何种法律保护呢?中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框架似乎难以提供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