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发文部门]民政部[发文号]民发〔2001〕24号[发文时间]2001年2月6日[生效时间]2001年3月1日 1、总则 ,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为残疾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 :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帮助残疾人适应社会,促进残疾人自身发展。 〖HT〗款均为最低要求。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智力、视力、听力、语言、精神方面有残疾的人员提供康复和功能补偿的辅助器具,进行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承担教育、养护和托管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 3、服务 ,配备厨师和炊事员。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根据残疾人的需要或医嘱要求,制作普食、软食、半流食、流食及其它饮食。 ,根据需要喂水喂饭。清洗消毒餐具。 ,征求智力正常的残疾人及其他残疾人家属的意见,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 ,室内应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得体的服装,并定期换洗。夏季经常换洗,其它季节每周1次。 。 、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脱衣。 ,夏季每周2次,其它季节每周1次;协助残疾人理发,每月1次;协助残疾人洗头,修剪指甲。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 、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1次。 。 、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Ⅰ°褥疮发生率低于5%,Ⅱ°褥疮发生率为零,入院前发生严重低蛋白血症,全身高度浮肿、癌症晚期、恶液质等患者除外。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患褥疮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尽可能提供防护措施。 ,每天带残疾人到户外活动1小时。 。 。 ,并对其隔离、治疗,以既不影响他人又尊重病患残疾人为原则。 ,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为其提供、装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经国家相关产品监督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各种假肢与矫形器、轮椅车、助行架、拐杖、内脏托带及其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