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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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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服务.doc

上传人:3144187108 2019/6/24 文件大小:8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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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17-11-10实施日期:2017-11-10发布机构:重庆市酉阳县公安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一、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的办理依据、所需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在酉阳县域范围内,新办或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了方便,开办者可以在互联网上通过网吧备案申请系统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网安大队将根据申请,到现场开展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三、审核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四、受理机构重庆市酉阳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五、决定机构重庆市酉阳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六、数量限制无。七、申请条件(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三)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五)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六)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数量、单机面积的标准,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总量和布局要求。八、禁止性要求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九、申请材料目录1﹒重庆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变更)备案审核申请表(1份)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重庆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备意见书(复印件1份)4﹒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1份)5﹒与互联网接入单位签订的入网意向协议(复印件1份)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人员登记表(1份)7﹒内部设施平面布置图(1份)8﹒网吧局域网网络拓扑图(1份)9﹒网吧安全管理系统合同(复印件1份)10﹒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十、申请接收1、联系人:重庆市酉阳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联系电话:023-75535032。2、互联网网吧备案申请系统::1100。十一、办理基本流程(一)网吧法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文化部门签发的《重庆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备意见书》、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至酉阳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提出备案审核申请,并填写《重庆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变更)备案审核申请表》。(二)网吧完成筹建后,到酉阳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或通过互联网网吧备案申请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目录所列的相关材料。网安大队将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之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终端数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员合格证》的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防有害信息传播等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