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节约能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推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能源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铁道部《铁路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和《青藏铁路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节能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优化结构、多能互补、技术进步、降耗增效、持续发展的原则。本管理办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天然气、电力、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水、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本管理办法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供应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节能工作还包括节约水资源。“能源的利用应当坚持节约和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铁路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部署、检查,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员的节能意识,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企业由生产型向节能型发展。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制止和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第二章工作职责公司节能工作由经理统一领导,安全技术设备部负责日常节能管理工作,并建立三级节能管理网络图。(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铁路的节能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二)根据青藏公司安排,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节能计划,下达能耗指标,考核能耗节奖超罚。(三)参与公司管内的建设项目的合理用能和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审查。(四)按时向公司报送能耗统计报表及能源利用状况,核定能源消耗定额,及时调整能耗指标,定期进行能源统计分析。(五)组织开展对管内用能的监察和监测工作,加强节能执法监督。(六)组织开展节能信息交流和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第三章节能管理节能计划管理。公司制定相应的计划下达到各用能部门进行考核。能源供应管理(一)根据铁道部《铁路机车燃料管理办法》中有关燃油管理要求。对各种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主要耗油设备,按单车、单机、单台查定用油量,实行按定额供应和考核制度。加强废油(废润滑油、柴油、汽油、变压器油等)回收和再生利用,严禁随意倾倒,造成环境污染。(二)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用电部门应合理安排用电时间,节约电费开支。(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保护水资源的法规,做到计划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推广各种节水器具和节水措施。(四)根据铁道部《铁路机车燃料管理办法》中有关煤炭管理要求,加强煤炭管理,采取措施防止风化、自燃、流失等损失。对生产、生活用煤实行定额考核,按实核销,不准一次列销。(五)购进能源的质量和数量必须保证,经验收达不到能源质量标准及数量上的短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及时索赔,防止能源采购造成的损失。能源计量管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配合、管好、用好能源计量器具。生活用能与生产用能应分开计量,按计量考核、核算和收费,不允许无偿使用,不允许实行包费制。能源统计管理。节能主管部门应做好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公布主要能源指标。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票据、凭证)和统计台帐(耗能设备、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