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集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经过合法程序,取得了高新大道以北、滨河路以南、育才路以东、马尾河以西地块的项目开发权,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委托宝鸡聚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该宗土地“三通一平”工程,我们于月份会同设计单位进行了现场勘查,决定将场内高于设计室外标高(平均)的建筑及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外运,经过与地块属地村委会协商,将此工程发包于宝鸡明基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宝鸡聚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宝鸡明基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和顺利履约,经甲乙双方多次磋商,达成本合同条款的共识,双方自愿、同意签订本合同,望认真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高新大道以北、滨河路以南、育才路以东、马尾河以西合同工期:2012年12月1日开工,至2012年12月30日完工,共计日历天第二条:承包范围将项目用地红线内高于室外设计标高的建筑垃圾、生化垃圾、原制管厂未清理的破损混凝土排污管进行清理外运。原制管厂残留的部分围墙的拆除及垃圾的清理外运。对原制管厂未拆除的两幢二层楼进行拆除及垃圾的清理外运。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及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合同暂定价万元。、结算办法:楼房的拆除每平方米伍拾元(元㎡,包含垃圾的清运费用),围墙的拆除每延长米贰拾圆(元包含垃圾的清运费用),垃圾开挖并清理外运每立方叁拾伍圆(元³),含垃圾场的处理费及挖机、装机配合汽车的相关费用。此综合单价为含税价,一次性包死,不另作调整。以双方所验收工程量,据实结算。第四条:工程款的支付当挖运垃圾超过五万方时,付五万方工程款的。以后每挖运十万方付一次工程款,每次付进度款的。清运至甲方要求标高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总造价的。决算结束次月付清全部工程款。第五条:双方权责甲方权责:甲方需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开工前甲方须明确清运高程及挖运边线。甲方应提供必要的照明电源接驳点并承担电费,乙方自备照明材料并负责用电的安全管理。甲方需派专人住现场监督管理施工。若乙方不按相关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权责:、乙方必须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规定,严格组织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上报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