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工资的原因
及政府政策调整探析
(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行政管理专业蔡俊华)
(学号:1999043261)
内容摘要: 本文通过对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工资趋于严重的现状及后果的描述,分析了
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工资的原因在于:一是政府管理缺位,表现在立法滞后与法制建设不完
善、对劳动力市场管理不够到位;其二是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及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其三
是员工利益代表组织没有发挥一定的作用。本文着重探讨了政府在处理这一问题的角色定
位,以及从具体政策上提出了建议:从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等多方面给予职工保障,加大执
法力度,强化监督监控,加强对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及职工的法制教育,通畅诉求渠道。
关键词: 克扣无故拖欠劳动关系工资保障制度监督监控
教师点评: 本文通过对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工资的现状、后果及原因的分析,探讨了政
府在处理这一问题时的政策保障体系,论文选题有现实意义,论文写作层次清楚,逻辑性强,
立论明确,是一篇不错的本科毕业论文。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生活经历着质的变化,到处是高楼大厦、宽敞的大道、便捷的交
通、便利的生活,是谁在不分昼夜地建设呢?其中就有我们俗称打工仔的人们,他们大多是
背井离乡的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为了生存、生活,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但是作为弱势群
体,他们却常常受到歧视、被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企业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已经逐步
引起社会关注,既影响到劳资关系的正常合作,又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问题,因此
有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构成新威胁,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公共事务。这一现象的产生主
要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不完善而导致的,无法用市场机制予以解决,因此,就要求
政府通过强化规制,通过政府力量的介入加以解决。
一、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工资的现状及后果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91 条 1 款所指“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有
其法定标准和特定的含义。“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
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
部劳动报酬。)”i。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
[1995]226 号),“克扣”劳动者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
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
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
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是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
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
付劳动者工资”ii。“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抵抗的自然
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
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控制可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视为无故拖欠。
(一)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工资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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