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论书法的有法、无法与无法之法
——读董卢《广川书跋》
朱钰
(文学院中文系)
董卢(1111-1156),宋代著名书画鉴赏家、书画理论家。著有《广州藏书志》《广川
诗故》《广川画跋》和《广川书跋》。董氏的《广川画跋》历来受人重视,而《广川书跋》就
显得默默无闻,深入阐释其美学内涵的论着很少。
观其《广川书跋》并非长篇巨制,但其语句间所透露出的深邃的美学内涵却一点也不
逊色于评论史上的大作。突出的表现就是他对“法”的精辟见解,即有法与无法间的辩证关系。
他从哲学高度切入“活”的深刻见解中,可以说对中国书法艺术中关于“法”的认识作了一个较
为深刻的总结。书法批评史上论“法”的著作很多,总结起来,相对于创作主体来说, 可以用
有法、无法、无法之法三个境界来概括。笔者拟从这三个方面入手,通过分析董氏书论以论
述。指出,有法是基础,无法是自由的创造,而无法之法则是在实现二者的辩证统一的基础
上进入一种更高层次的艺术创造之境,也就是一种出神入化的境界。
(一)有法之境
书法,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门独特的艺术,是一门哲学化了的高度抽象的艺术部类。古人
将它称作“书法”或是“法书”都离不开一个“法”字,可见“法”在书法艺术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
何谓书法之“法”呢?简单地说,一是批规矩和法则,二是含有“道”的意思。所以日本人也称
其为“书道”。它是创作美学中一个极重要的命题。
“法”作为准则,也可说它是书法艺术中的写作方式,包括用笔、给体、章法、用墨等诸
多方面的规律和技巧,其中最重要的是用笔和章法。那么有法,就是有规矩、有法度,这里
的规矩和法度主要是前人的成法和书法本身的基本技巧和法度。明白地说就是有法可依,有
法可循,有法可学。这是每一位书家进行艺术创作的必由之路,即入门的途径。对书法的“法”
的探讨从汉魏时期就已经开始了。蔡芭的《九势》就是一例,唐以前还有卫夫人的《笔阵图》
和王羲之的书论(当然书法史上历来疑其为后人伪托之作,笔者按),隋僧智水的“永字八法
/智果的《心成颂》等。对法“进行深入探讨的当是入后以后才臻于繁盛。可见的理论著作
不胜枚举,例如,欧阳询的《八法》、《三十六法》和《用笔论》;李世民的《笔法诀》、张怀
准的《论用笔十法》蔡希练的《法书论》加颜真卿的《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李华的《二字
诀》韩方明的《授笔要说》;林蕴的《拨授序入卢携的们临池决》等等。这些著作非常明显
地强调了“法”的重要性,其中有许多著作还专门探讨章法、笔法、墨法等。我们通过这些著
作,完全可以了解唐人关于“法”的思想的美学风貌。正像宗白华先生说的:(字体结构中的)“
法,唐人的探讨是人成就的。人类是依据美的规律来创造的,唐人所述的书法中的‘法’,是
我们研究中国古代的美感和美学思想的好资料。”唐人尚法,这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了。董氏也
说:“唐人抵有法”。’他说:鲁公于书,其过人处正在法度备存,而端劲庄特,望乏知为盛德君
子也。于书得欧,虞、诸、陆遗墨至备,故于法可据。’人赤骥白,一驾千里,当其披昆仑、
上羽陵时,求其逸景于逐足下,殆于遗踪矣。至于在六辔间,和銮在前,銮续在后,则过君
表而舞交行;进退履绳;旋曲中规,求其毫厘跌宕,无遗恨矣。长史于书,殆尽于此。……
及《郎官记》,则备尽楷法,隐约深严,筋脉结密,毫发不失,至疑此为长史书者,是者见
其骐骥千里,而未尝知服襄之在法驾也。’董氏在这里举出的一些有法的例子,皆是唐人,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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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是初唐四家和颜真卿。
至于张旭,董氏在这里仅提到他的楷书“备尽指法”,其实张旭的草书虽“狂”,但也守法甚
严。正如《宣和书谱》说他:“其草书虽奇怪百出,而求其源流,无一点画不该规矩者,或谓
线颠是也。”张旭学张乏大草,融入篆法,使他的草书充满“古馆”意味,南唐手主李煌说他的
作品中有二王的规范。他的草书运用纯中锋笔法,深得草书“使转”要领,提按有度。我们看
《草书古诗四帖》中“岂若上登天”中的“登天”二字。乍看起来就是一条曲线,仔细一看就看
出他的真功夫。其上三曲和下三曲,一笔书成,提按相间,有轻有重,每二曲之间的连带都
用提笔,线条较轻,而两个三曲之间的连带最轻,明显看出是两个字。前有结笔,后有续笔,
并非一线不断,刘熙载《艺概·书概》说:“草书……总须使前笔有结后笔有起……”。两个字
写得特别有神气,见出真功夫。正所谓:“纵为狂逸,不违笔意也。”这就好比跳舞,不管舞者
变幻出多少花样,归根结底还是最初所练的那几个基本步法的发展变化。在各种书体中,最
具有法特点的书体应的楷书。楷书的“楷”字就有楷范、法则的意思。所谓“唐人尚法”,也是从
楷书这个角度上讲的,这是唐代最具代表性的书体。唐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