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境”的认识论意蕴内容提要:境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范畴,人们多关注它的人文内涵。其实,境的概念还有着重要的、彰显着中国传统哲学基本精神的认识论意蕴,这就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境即对象化的整体,对对象按境的方式进行认识和把握,其实质是对对象进行整体的、质的认识和把握。境不仅可作为直观性把握的对象,也可通过模型化的方式进行“理性”的把握,中国传统哲学中的阴阳五行模式就是这种功能性模式的范例。相对境的认识论,西方哲学传统认识论(以康德哲学为典型形态)则是量的认识论。毫无疑问,这两种认识论应该是互补的关系。关键词:境;整体;质;直观;功能性模型;认识论意蕴一境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范畴。境之成为哲学范畴首先是在佛学。在佛学,境是指眼、耳、鼻、舌、身、意六识所感觉、认识的对象,即所谓色、声、香、味、触和法处。相对于主观精神,又被称为外境。唯识宗将六识扩展为八识,其中第七末那识缘第八藏识为境,第八藏识即阿赖耶识缘根身、器界等为境。由于整个世界都可作为主观精神的认识对象,境实际上包含了世界一切现象。佛学对世界万象的分类有两个主要系统,即“三科”说和“五位”说。三科即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佛学认为,人是由五蕴和合而成的。五蕴即色、受、想、行、识等五种成分。其中,色蕴包括地水火风四大基本元素及由它们所构成的万物,具有质碍、变碍的性质。作为构***体的成分,具体指眼、耳、鼻、舌、身等五根,色、声、香、味、触等五境和无表色。所谓受蕴相当于感觉、感受。指由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触引生的各种相应的感受。由于外境对个人有顺、违、具非等三种不同的情况,受就表现为乐、苦、舍三种不同的主观感受。想蕴指认识直接反映的影相及据此形成的种种名言概念,相当于理性认识、概念活动。行蕴指意志活动。行,意为造作,即由触境引起主观活动,经过思虑、筹划、决断,形成相应的语言和行为。识蕴具体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前五识分别依靠眼、耳、鼻、舌、身等五根了别、认识外界事物,意识则具有思量、思虑作用,大体相当于理性认识。十二处包括内六处和外六处。内六处为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和意处,外六处为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和法处。十二处再加上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则构成十八界。佛学认为,十八界涵盖了一切宇宙现象,是对整个世界现象的分类。“五位”说是以法为单位对于现象的分类。法的意思是轨持,即有自性和质的规定性,并且可以被人所认识,实际上就是构成一切现象的单纯成分。在三科分类法之后,从法的角度对一切现象进行分类的方法受到了重视并且趋向完备和细密。在大乘佛学产生以前,关于法的学说,以小乘说一切有部的影响为最大。按照其学说,一切现象被分解为五位七十五法,即五类七十五种元素。这五类是色法十一,心法一,心所法四十六,不相应行法四十六,无为法三。其中,无为法是无造作、不依因缘和合而成的,因而是不生不灭的恒常存在。其它四类都属有为法,是因缘和合而成、有生灭变化的现象。五位七十五法的学说是一个系统、完整的宇宙要素论学说,用以解释说明一切现象。按照这一学说,法是单纯的、各各分离的,其中有为法在时间上没有持续性,只是刹那间的存在,也就是说,每一刹那都有数个法存在。法是一切现象的单纯的构成元素,一切对象都是由某些特定的法构成的。其构成法则就是缘起,即诸法之间处于相依缘起的状态。因此,“整个世界过程因而是七十二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