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校道路安全责任书_责任书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预防各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机动车辆非法营运、载客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培养师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推动学校各项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特与全校教职工签订该责任书。内容如下:1、全校教工要认真学习省、州、县、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车安全规定,提高认识,增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防范。2、学校教师应以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己任。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上学、放学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玩耍、横穿公路,不追车、不爬车。3、培养师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一切隐患。全校教工及全体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4、持有机动车辆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管理,文明行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5、持有机动车辆的教师自觉消除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反规定利用自家车从事非法运营、及超载拉客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经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学校将从严处罚。6、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一经查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7、严禁教职工利用学校食堂生活用车进行营运、载客等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决不辜息。8、加大安全工作的惩处力度,凡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力度不大,且有事故发生的班级,班级评优一票否决,该班任课教师、班主任不得评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失误且造成损失的,要视其情况扣除个人奖金和津贴,并根据上级相关法规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校长(签字):教师(签字):xxxxxx小学(盖章)20xx年月日学校门卫人员安全责任书_责任书依据《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好校园安全的第一关。2、按规定时间准时上班,上班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3、对带入、带出校门口的物品进行仔细检查,任何人不得将学校公共财物带出校门,如因特殊原因需将学校物品带出校门的,必须持有总务处开具的证明并经检查、登记核实后方可放行。4、严格门卫登记或验证制度,对进出人员的姓名、访问事由、进出时间及车辆号牌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禁止无正当理由的人员及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5、学生放学时,及时打开大门,并做好维持秩序工作。在上学、放学、家长会和大型集会等车流量高峰时,对校门交通进行疏导。6、积极做好学校保卫工作,看好学校财物,发现学校财物被偷时,要勇于上前制止、劝解。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7、核实师生出入手续的师生离校。8、杜绝校外商贩入内出售物品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9、负责和打扫门卫室和校门附近的卫生。10、每晚清校后对校园巡查不少于3次,并且做好记录。1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完成学校安排的有关临时性工作。12、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政部门反映,并及时处理。13、对违反门卫规定的校内、校外人员,门卫人员要及时通知其部门主管或校领导处理。14、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