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系部自行采购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适用范围:(1)单项或批量采购货物预算金额3万元以下(不含网上超市采购目录内产品);(2)单项或批量采购服务类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3)单项或批量采购工程类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适用采购方式:询价:仅适用于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法》第三十二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竞争性谈判:适用于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法》第三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价格总金额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应当是采购人不可预见的或者非因采购人拖延导致的;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单一来源:适用于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丛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3、采购流程学院自行采购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按《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非招标方式采购实施细则》执行。属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还需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进行电子申报和审批。采购过程中的所有材料,各系、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并形成档案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