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在农村税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一):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长期稳定。概括起来就是:”减轻、规范、稳定”。减轻,就是合理确定农民的税负水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这是改革的第一目标;规范,就是从制度上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稳定,就是农民的税负水平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不变,确保农村稳定。税费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三项调整、一项改革”。三个取消,即取消乡统筹;取消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一个逐步取消,即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三项调整,即调整农业税、牧业税及农业特产税政策。一项改革,即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通过税费改革的
实施,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政权和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必要投入。这些改革政策是中央已经明确的,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使税费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制定相关的改革配套措施是确保农村税费改革成功的关键,必须同步进行。
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债务的性质和构成,摸清情况,探索办法,逐步化解。对历年形成的农业税收及符合政策规定的乡统筹和村提留尾欠,要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税费改革工作运行稳定,农民收入有所增加后再作处理。不得在改革期间突击收费,突击清欠,甚至违反规定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6月6日-7月10日):组织发动,宣传培训。各级成立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集中培训工作人员。召开农村税费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组织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报道农村税费改革的相关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和各种宣传工具,全面准确地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农村税费改革的意义、原则和内容,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交给农民群众,使各项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7月11日-9月10日):摸底调查,制定方案。各县(市、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计税土地面积增减情况,核定计税土地和常年产量及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指标,通过调查摸底,做好分析测算,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各地要积极主动配合协
助县市级做好工作。自治区税费改革办要负责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
9月11日-10月31日):审批改革方案和配套办法。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对各地县上报的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尽快批复各县(市)。随后,各县(育)尽快完成对所属乡镇改革方案和配套办法审批工作。
11月1日-12月31日):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各地县按照自治区审批的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尤其要强化县级负责实施的职责,建立以乡、村为单位的税收账册,将分解到户的税收额度张榜公布,填发每户农民承担税费及劳务明白卡。对今年已按老办法征收的农业三税,可在实施阶段按照新的农业税收政策分户清退。
2004年1月1日-31日):检查总结,完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