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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履行期限附条件.docx

上传人:miao19720107 2019/7/2 文件大小:4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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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履行期限附条件.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承包合同履行期限附条件篇一:合同履行期限附条件的处理规则构建合同履行期限附条件的处理规则构建内容摘要:合同履行期限附条件常见于实务中,它有别于当事人对履行期限完全未作约定的情形,也区别于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合同。我国《合同法》对此并未予以规定,而司法实务中以“一刀切”的方式套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处理方式过于恣意和武断,是对当事人契约自由的不当干预。基于此,本文尝试构建一套能充分尊重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附条件新的处理规则。关键词: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期限附条件期限确定合同作为债的一种,自其成立伊始就面向终结。它是民法世界中的动态因子,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不是指向永恒,而是为了保证合同能顺利地按照其目的走向终结。履行期限的届至则昭示着合同的主要权利所包含的期待利益即将实现,是合同顺利走向终结的关键一环。又或者,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在期待利益的实现受到阻碍时,得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非常态方式使合同得到终结的诉讼时效的计算起始点(当实际履行期表现为期间时,起始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时)。因此,当事人通常会对履行期限作出详细约定以确保自己的权利,但实务中也经常出现以下情形:当事人在对履行期限约定中附加了条件,该条件成就,履行期限方届至。此这种情形的典型表现如: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批货物,其合同中约定待B公司从C公司处收到另一笔款项后才向A公司支付货款;在一桩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车主与受害人达成协议,先支付赔偿款的一部分,另一部分等保险理赔后付清。如果约定的条件始终不成就,那么债权人利益如何得到保护呢?是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还是废除该约定另行由法官确定履行期限?抑或能否采用其他方式予以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附条件的现行处理规则及其不足对于合同履行期限附条件的情形,学界鲜见文献对之予以探讨。而司法实务中则认为由于这种情形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限,应将其作为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案件进行处理,依据是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此处准备时间纯粹指履行债务所需要的准备时间)。即允许债权人随时要求债务人予以履行。 20XX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除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以及标的和数量外的未约定的合同事项另行达成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依据该解篇二: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都是对合同生效或失效进行特别约定的合同,实际上是对合同进行精细化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这两种合同就可以灵活自如地应付许多复杂的情况。(一)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用途在一般情况下,合同都是在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的,这主要因为绝大部分合同是在签订后要立即履行或作履行准备的。而对某些特殊的交易,虽然双方已经有了各类权利义务的约定,但合同还不需要立即履行,合同的生效必须等待一个特定的条件成就。如果双方约定的条件成就了,则双方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如果条件未成就则双方无需履行。从这个意义上理解,附期限的合同其实是附条件的合同中的一种而已。附条件的合同是一种锁定风险与权利义务的高级合同。任何交易都是存在风险的,但风险的高低有时与收益高低成正比,因而某些偏爱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者并不会因风险的增加而止步。而附条件的合同则既可以充分地约定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又可以用于有效地控制风险。交易的风险按交易内容、环境的不同往往可以分解为几类,而每类风险又可以识别出产生风险的要素与控制风险的要素,如果这两种要素之间的关系确定,则可以约定当控制风险的要素具备、控制风险的条件成就时合同开始履行。以房地产开发为例,由于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有众多的投资者往往会约定待某一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各方共同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对现有房地产企业进行股权收购等方式共同投资。这样的约定即是一种简单的附条件的合同,当一方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后,双方的合作即按合同约定履行,如果另一方未能取得则双方不再履行。(二)附条件合同的运用附生效条件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均不陌生,特别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其实在企业章程、合资协议中普遍存在。这些章程、协议中一般均明确规定了某些具体情况出现时,解散公司或解除合资合同并由各方共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使用起来比较复杂的往往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从其功能上有以下几类: ,即一方将合同签字盖章后交另一方签字盖章,这就存在另一方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或增加某些不合理条款的风险。此类事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