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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限购令”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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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限购令”细则.doc

上传人:lily8501 2019/7/2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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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限购令”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西安出台“限购令”二套房首付最低60%禁三套限购对象: 已有1套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房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房禁购对象: 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房贷条件: 2套房贷首付不低于60%政策背景:昨日(2月25日)下午,西安市长陈宝根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俗称“限购令”。其中明确规定本市居民限购2套房,禁购3套以上住房,2套房贷首付最低60%。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会议指出,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新政,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任,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特别是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稳控房价。限购措施二套房首付最低60% 已拥有1套住房的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西安市辖区内向其售房。西安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购房人购房资格核查机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查,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对不符合资格的购房人,不予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和二手房过户手续。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销售或代理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肃查处。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二手房二手房不足5年买卖全额征税“限购令”还调整了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西安市政府将公布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201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新建、改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