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图分类号: 密级:
UDC: 本校编号: 10652
硕士学位论文
论文题目:不纯正不作为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研究生姓名: 李同兵学号:20060301800875
校内指导教师姓名: 刘湘廉职称: 副教授
校外指导教师姓名: 职务职称:
申请学位等级:硕士学位学科:法学专业:法律硕士(中国刑法学方向)
论文提交日期: 2009 年 4 月 10 日论文答辩日期:
独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
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处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获得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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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李同兵签字日期: 2009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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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李同兵导师签名:
签字日期: 年月日签字日期: 年月日
硕士学位论文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A Study of Offense of Non-typical Omission
作者姓名: 李同兵
指导教师: 刘湘廉副教授
西南政法大学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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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纯正不作为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
刑法中的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某种特定的义务而没实施,致使产生了
严重危害社会后果的行为。不作为犯分为纯正的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两种。作为
犯违反了刑法的禁止规范,纯正不作为犯违反了刑法的命令规范。不纯正不作为犯和纯
正不作为犯都是对刑法命令规范的违反。只是不纯正不作为犯所违反的命令规范是和禁
止规范并存于一个裁判规范之中,而纯正不作为犯所违反的命令规范却是单独存在于一
个裁判规范之中。二者表现在构成犯罪上的区别为:不纯正不作为所构成的犯罪既可以
由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的方式构成;而纯正不作为所构成的犯罪却只能由不作
为的方式构成。
在刑法学领域,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历来是一个比较引人关注的问题。不纯正不作
为犯在理论方面的研究源于 19 世纪,但是直到现在,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研究仍倍
受争议。
我国现行刑法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围绕此类犯
罪产生了诸多困惑。因此,将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理论与立法有机结合,对于我国刑法科
学化将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为了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领域的有关问题进行梳理和探索,
笔者以《不纯正不作为犯罪若干问题研究》为题,在分析德国、日本、台湾以及我国大
陆学者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各种论述的基础上,从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概念、客观构
成要件、因果关系、作为义务等方面进行分析,进而讨论了该类犯罪的立法问题。
本文除引言外,分为四个部分: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界定、不纯正不作为与危害结
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义务的来源、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与我国立法。
在第一部分“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界定”中,笔者在分析不作为的概念的基础上,
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进行了界定,并讨论了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客观要件。
在第二部分“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中,笔者阐述了不作
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否定说与肯定说,以辨证唯物主义关于内因、外因的理论
为基石,肯定了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客观存在,进而归纳出不纯正不作为
与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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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在第三部分“作为义务的来源”中。笔者从作为义务来源的理论概貌入手, 依次
探讨了作为义务的几个来源:;;;
在第四部分“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与我国立法”中,本章主要探讨了不纯正不作为犯
罪的立法概况,认为有必要在立法上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予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