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建莆田,“村官房叔”的非常动作-法律福建莆田,“村官房叔”的非常动作 本刊记者董阎礼2015年7月中旬,一份有关福建莆田上塘村“村官房叔”的投诉信“飞”到《法律与生活》编辑部。联名写信人多达上百人——他们是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上塘村(以下简称上塘村)的村民。在信中,村民反映,上塘村原村支部书记林某荣和原村委会主任林某兴利用职务之便,占地、抢地建造楼房;他们“拥有楼房几十栋”,这些楼房被或租或卖或暂挂在各自的亲友名下。与上述原村干部关系好的人也可以“违章建房”;否则,即使是从村委会买了地,也不能建房,如村民林美琼从村委会买地后建房被干扰,其投入30多万元打好的地基也被毁掉。与此同时,村民林金武虽然有国家规定的各种建房的合法手续,但在其所建的三层楼房即将封顶时,突然又被上百人强拆——不仅遭受高达100多万元的损失,而且自此一家五口一直蜗居在一间面积只有十几平方米的平房里。此外,该村还有各种名目的保证金林立,且村委会所用公章混乱等问题。上塘村的一些违法问题已经被国土部门和《福建日报》等媒体确认,但最后都不了了之。面对多年不懈维权的村民,两位林姓原村干部竞说:“有本事,你们去告,没路费我给你们,就是告到中央,最后还不是到我这里吗?”鉴于投诉信所反映的问题非常典型,《法律与生活》记者于2015年7月22日至26日到事发地采访。上塘村违规卖地、建房怪现象上塘村是福建省历史悠久的产盐地。2001年,福建省出台政策,对食盐产量进行控制,一些盐田因此关停并转。因有500亩盐田在转改行列,上塘村村委会将这些废盐田转改。曾几何时,在这块废盐田上建什么的都有。2004年,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成立上塘珠宝城管委会,上塘村委会用地批地都要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据村民上访材料所列的明细,上塘村原村支书林某荣共有18栋楼房、296套房屋,共计20283平方米,每栋楼都标注了现在的使用人,如他的亲家、侄子、堂侄、内弟、女婿、远亲等;该村原村委会主任林某兴拥有16栋楼、470套房屋,共计32258平方米,这些房屋有的已经出售,有的是其妻子的名字,有的与他人合伙经商或出租。通过记者的调查,两名原村官为自己所建造的诸多楼房的情况与曾令国人瞠目结舌的“房姐”、“房叔”不相上下。2004年下发的《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80~120平方米。”以上两名原村官拥有的多处住宅和用地面积大幅度超过规定。一度,有胆大的村民效仿个别村委会干部随心所欲地建楼房。一段时间里,上塘村私自建楼现象特别严重。《福建日报》曾于2011年两次派记者调查上塘村违规买地和违建问题。同年12月9日,该报以《是否违规卖地,村民再盼彻查》为题对上塘村进行了报道。文章中提到“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区分局监察大队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上塘村村委会个别干部擅自卖地建房的违法行为在2003年已经被行政处罚过。但监察大队对2004年之后该村干部仍在违规卖地建房,还是第一次发现。他表示,村民向记者提供的证据很重要,他会尽快向领导汇报,并做出处理意见。”但上塘村村民并没有见到国土资源部门的“处理意见”。那么,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区分局(以下简称秀屿区国土分局)是否尽到了守土有责的法定义务?2015年7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该局进行采访。记者曾查询到一份秀屿区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