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离婚协议书签字有效吗篇一:离婚协议签字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签字后可以反悔吗? 【案情简介】 20XX年10月,李先生与何小姐经人介绍结为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因李先生脾气暴躁,夫妻二人经常争吵。20XX年3月,因李先生因醉酒与何小姐争执,并动手暴打何小姐。长期积累的郁闷不满至此如火山爆发,何小姐极度失望之下向李先生提出协议离婚。二人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婚后所购房产归何小姐所有;小孩随何小姐生活,李先生不再支付抚养费。后二人未赴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李先生反悔,诉至法院,主张协议无效,要求判决离婚,重新分割财产。【律师点评】本案中,李先生与何小姐仅就小孩抚养权及房屋归属作了约定,对夫妻其他共有财产、所负债务等未有约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夫妻双方需携带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前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才能正式生效。该协议既然没有生效,李先生自然可以反悔,法院应当按照婚姻法关于共同财产的认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协议作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应当载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等平等协商一致的意见。为了避免在离婚过程中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来代拟离婚协议,在专业指导下完成协议离婚。【相关法律】《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篇二:离婚协议书一般什么时候生效易法客法律咨询:/news/ 离婚协议书一般什么时候生效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因此不受我国《合同法》调整。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以上就是对于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以及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等问题的相关介绍。离婚协议书就是将来离婚后双方履行义务的根据,可以减少一系列的麻烦。因此,为了保证这份协议有效,就必须要使其合法,既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也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同时还要符合自己的利益。另外,还要注意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不要因此而误了大事。当然,如果在签订过程中遇到了麻烦,还可以请律师帮忙把把关,毕竟关系到人身大事,还是要慎重点好。篇三:就拿离婚协议书可以吗《离婚协议书》常见误区作者‖匡磊,山东昶德律事务所‖法律图书馆离婚时,一方急于结束不幸的婚姻,草率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后,分配利益较少的一方后悔,想重新分割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由于原离婚协议书签订的较为简易,法院往往不会对离婚条件重新认定。误区一:“财产已分割完毕”离婚协议涉及的财产分割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和指向性。现实中,双方在对住房、存款等财产的归属约定后,往往结尾加上一句“财产已分割完毕”,该表述应理解为系针对前述财产而言,不能毫无依据的无限制地进行扩大解释和理解。在双方对具体的、重大财产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