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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虐待儿童罪”入刑法的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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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虐待儿童罪”入刑法的论文.doc

上传人:jiqingyong11 2019/7/3 文件大小: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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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呼吁“虐待儿童罪”入刑法的论文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呼吁“虐待儿童罪”入刑法近期,浙江温岭幼儿教师颜某虐童一事引发社会关注。结合近年来多起幼师虐童事件,法律界人士呼吁,我国刑法应当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放宽虐待儿童的入罪标准,将没有造成死伤但是性质恶劣的虐童行为予以犯罪化。“爸爸,不要关灯,你关了灯我就睡不着,害怕老师过来扎我,你开着灯我就知道老师不在。”现在,每晚开灯睡觉已经成为小强(本文由收集整理化名)改不掉的习惯。这个5岁的男孩就读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海培金色摇篮幼儿园,扎他的老师是这个班的代班长李玲(化名)。10月29日,中者获悉,当事幼师已经被行政拘留。接连发生的虐童事件,大多是人们通过网络“意外”发现,少有上级主管部门督察后的惩戒,更谈不上幼儿园自查后的检讨。通过搜索,网友还在颜某的网络空间看到更多的虐童照片:有将孩子扔进垃圾桶的,有用胶带封住孩子嘴巴的,等等。上传最早的一张照片竟然是两年之前。这不免让人产生可怕的联想,当我们满怀信任把孩子的教育乃至健康托付给老师的时候,到底有多少儿童在默默流泪? 对这些丧失师德、甚至突破人性底线的教师,仅仅是停职或开除不足以惩戒,也难以震慑其他以身试法者,唯有举起法律的利剑,才是遏制虐童行为的根本。面对汹涌的民意,颜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浙江温岭市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另一名参与拍照的教师,因寻衅滋事受到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了公众愤怒的情绪。但她们的罪名引发社会争议,“为何不是故意伤害或虐童罪?”据当地公安部门解释,我国刑法没有“虐待儿童罪”这一罪名。“虐待罪”指虐待家庭成员,幼儿不属于教师的家庭成员;“故意伤害罪”则需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还有人提出,应使用“侮辱罪”这一罪名,不过这需要受害人一方直接向法院自诉。对儿童的特殊保护是世界通行的规则。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说,虐待儿童是静悄悄的犯罪,对其身体伤害通常不严重,而造成的精神伤害却是巨大和长远的。如果不对虐待儿童作刑法上的单独评价与定性,并确定严厉的刑罚后果,此类行为必然层出不穷。“在国外,虐待儿童的行为是法律的高压线,而在中国还是一条虚线,虽然形式上禁止但定性模糊,而且处罚疲软。”姚建龙说。据了解,中国禁止虐待儿童的法律规定很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