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为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负责综合评分复审及确定学业奖学金的结果。 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专业)组成评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综合评分的计算及初审工作。小组成员由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和3—5名班级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组成,班长任组长。
,依据中地大研字[2009]32号文件确定。
类别
学科
等级
享受人数比例(%)
额度
硕士研究生
公共管理
法学
地理学
一等
40
10000元/年(全额学费)
二等
40
5000元/年(半额学费)
土地资源管理
一等
60
10000元/年(全额学费)
二等
40
5000元/年(半额学费)
专业学位
一等
40
10000元/年(全额学费)
二等
40
5000元/年(半额学费)
二、评定程序
。来自
“985”、“211”院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一等奖。
、三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每位研究生填写“年度学业综合评定表”,并根据“综合评分”要求的事项进行申报;
(2)各班级(专业)的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计算“综合评分”;
(3)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奖学金结果。
3. 评定时间:新生定于入学考试的复试中进行,高年级研究生定于每年9月份进行,一年一次。
三、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
、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
。
(人事档案、工作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
(1)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的;
(2)上学年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4)未经导师同意擅自在校外兼职的;
(5)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的;
(6)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的;
(7)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转回硕士研究生的;
(8)参评学年“助教”、“助管”、“助研”工作考核不合格。
四、综合评分计算办法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包括思想品德、课业成绩、学术科研、社会活动参与等四项,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占总分的10%,课业成绩占总分的40%,学术科研占总分的40%,社会活动占总分的10%,由这四项加权后的总分来确定奖学金等级。所有被考察的项目必须是在研究生阶段开展并完成的,时间应为上年度9月1日始至本年度8月31日止。
综合评分=思想品德(10%)+课业成绩(40%)+学术科研(40%)+社会活动(10%)。
说明:研三学生评定奖学金时不计算研二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将学术科研分值调高到80%;如有学生在研二期间上课且所修课程有不及格者,取消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