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动车驾驶员办证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备注驾驶证10元苏价费[2004]478号、苏财综[2004]164号换证、补证同标准科目一(理论)30元/次苏价费函[2009]37苏财综(2009)20科目二(电子道路考试仪考试)140元/次三轮机动车、摩托车减半科目二(不使用电子道路考试仪)80元/次三轮机动车、摩托车减半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90元/次三轮机动车、摩托车减半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积分12分后接受科目一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接受科目三考试的,分别按照上述规定的同类考试收费标准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制培训费200元期/人苏价费函[2004]160号、苏财综[2004]121号自2009年5月18日起执行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