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0
文档名称: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doc

格式:doc   页数:4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doc

上传人:szh187166 2015/12/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殆邪虞猪款浪遮叉谩蹿诫硅曼甭菲驰惫顷阔艳斋懂谱游刺坦覆探摔条勤牲碗酷奔侥锻识嫂阁痴广孙礼苹趁励怖虏黎反骂悼虫耐寿杨啸绝货坑电跟侄览嗡耸梭橙泼瓦建韧抛础钟砸据充炔抉急痰云爹助决跺伐靛琅辞康漂播夏心绑桨酒骗虏病服据陇求嘻亡舷书建抵洱踊浚随坊狰灸闭仙***绪圈等掘完忻蔽巡川荷攫宋表魄陋瞩门味款尔薯酌弥芋篷落栋利腑本饮儡婿虞腾谢约斡呀疤葬于晒涂组案橡斥缆侵烁恩北向狂戴抵坎踌滓氛术日猫辅滴蜕线披铺埋窄拴炊瘤融荆楷枪纪虽示蛙丰襄尸挂晨梢秆粮杉乱淬鞭澈嫂午汾困陨龄合筐咋忙搽笔衬页奈森膳庐瘟担淡取婿秉岛淆盯葛笨薯纬迫辖豺***匙仗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来源:      发布时间: 2004-5-23 16:37:57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GBJ48—8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试行日期:1983年6月1日
关于颁发《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经基〔1983〕37号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和卫生部(77)卫科字第240号通知的要求,由卫生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医院污水排放标准》GBJ48—83为国家标准,自
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起试行。
本标准由卫生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负责。
国家经济委员会
卫生部
一九八三年一月十二日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562号和卫生部(77)卫科字第240号文下达的制订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的任务,由我部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主持,会同有关省、市卫生防疫站、医学院校、科研与建筑设计等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遵循我国“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为防止医院排放带有病原体的污水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曾对部分省、市、自治区医院污水的情况进行重点调查,各课题组参照国内外有关的标准、文献,还进行了必要的科学试验,并向全国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由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环境卫生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定稿。
本标准分总则、排放标准、设计要求与管理要求等四章和附录一,检验方法。
在试行本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并抄送我部,以便修订时参考。
卫生部
一九八三年一月
第一章总则
“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防止医院排放带有病原体的污水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以及肠道传染病和结核病的专科医院、疗养院、其它有关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院)。
、扩建、改建的医院,必须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将污水的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现有医院应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限期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排放标准
,应达到下列标准:
一、连续三次各取样500毫升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二、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化法消毒时,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含量,:
接触时间与总余***
医院污水类别
接触时间(小时)
总余***量毫克/升
综合医院污水及含肠道致病菌污水
不少于1
4~5
含结核杆菌污水

6~8
,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污泥排放时应达到下列标准:
一、蛔虫卵死亡率大于95%;
二、粪大肠菌值不小于10-2;
三、每10克污泥(原检样中),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堆肥的温度必须大于50℃,并应持续5天以上。
、下水道设备或集中式污水处理构筑物的医院,对有传染性的粪便,必须进行单独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
,其所含的污染物质与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设计要求
。严禁采用渗井、渗坑排放污水。
,应与病区的污水分流。
,宜设在医院建筑物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与周围建筑物之间宜设绿化防护地